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章 审计监督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章 审计监督
1984年以前,未专设审计监督机构,由县财政部门代行审计监督工作,并设监察股。 1984年7月,机构改革,县财政局撤销监察股,县政府设立审计局,定编10人。主要任务是对县内各级行政机关、财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国家财政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据《审计法》进行处理。先后对9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和违纪案件的审计,共审计出各类违纪金融76.3万元,已上交入库的14.15万元。 1985年3月,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企业自主权扩大,有个别单位打着扩权搞活的旗号,钻经济改革空子,县先后对48个企事业单位和30多个行政机关进行审计调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1万元。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在商业、供销、建筑、电业、粮食、工业、纺织等部门组建审计科、股,在小型国营企业设置专职审计员,逐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审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