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度政管理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度政管理


    清末至民国初期,县内度量衡器应用混乱,有的地域虽近而应用差异却很大。1932年(民国21年),国民政府推行市制,统一度量衡,应用市尺、市斗、市斤,严禁使用旧制尺、斗、秤,并派员下乡检查。1932-1935年,共检查度量衡器17110件。由于推行不力,又逢战乱,失去管理,故新旧制度量衡仍在本地同时并用。
    建国后,国家注重度量衡制统一。1959年10月,全国实行度量衡改革,废除旧制,实行公制,统一为十进位。长度单位应用公尺,又称米,1公尺等于3市尺,1公里=2华里=1000公尺(米)。取消斗,改衡量为称重。容积单位应用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立方毫升计算。重量单位改为公斤制,1公斤=2市斤,1市斤=10两。全县大量改制木杆秤,从制造到交易,强力推行,并在集市、交易场所巡回检查,只有16两制药用戥秤仍保留使用。1978年,统一更换为十进制,全县医药卫生部门全部更换为新戥秤。计量部门设检定员1人,巡回县城,各公社驻地商业门市部检定,发现不合格秤,即行没收或更换。1979年5月,计量部门组织对18个公社的商业、供销、工厂、事业单位的度量衡器普遍进行检查修理。1982年全县培训企事业单位兼职衡器管理员82人,以督促检查各单位衡器管理。1985年为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作准备,先将木杆秤的斤制改为千克(公斤)制,并由标准计量局设计样秤,送省审检后在全县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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