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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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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度量衡
〔器具〕 县内历史上,广大农村用于农业生产、手工业制作、土木建筑、集镇贸易的度量衡器具,种类繁多,量值基准也极不统一。1932年(民国21年),推行新制度量衡器,但县内仍有区域性差异,种类不一,新旧并用。建国后,1959年推行市制,方逐步达到使用统一。 县内较通用的度量衡器有: 度器: “棉布尺”,用于手工织布的买卖交易。1棉布尺=1.85市尺。 “老广尺”,沿用于清末,为旧尺,使用甚广。1老广尺=1.05市尺。 “营造尺”,俗称木匠尺,又称木凿尺,多用于木器制作,房屋土建。1营造尺=1.55市尺。长山一带习用的“木凿尺”,1木凿尺=0.95市尺。 “岔”,用于丈量土地面积。1岔=5市尺,俗称弓步,又名“三尺杆子”,民国时期普遍使用。丈量地亩面积,又分大亩,官亩(即市亩)。720平方岔为1大亩,240平方岔为1市亩。长山一带习惯以600平方岔为1大亩,邹平一带习惯以720平方岔为一大亩。 “旧里”,1旧里=360岔,清代使用,民国时期改称“市里,或“华里”,1华里=500米。1959年10月,推行“米”制单位,但市尺仍使用,1米=3市尺。 量器: “斗”,粮食容积单位,十进制,分石、斗、升、合、勺。清代称旧斗,民国时期改市斗。建国后取消,改用秤计量,其容重比以小麦为标准。1旧斗约合73市斤,1市斗约合64市斤。邹平、齐东为48筒斗,长山为72筒斗,筒斗的基准无考。长山又习用斗、端、升,1斗=4端,1端= 2.5升,又称“2半升”。 “提”,液体容量单位,用以量酒、油之类。提子容量有1斤、半斤、1两之别。 衡器: “老秤”,分3斤6两秤、3斤4两秤、3斤2两秤,以地区不同而各异,在买卖时有问价先问秤的说法。 “老行秤”,使用较广泛,老行秤1斤= 1.15市斤。 “市秤”,是民国建立后推行的市制秤。市秤1斤=16两=500克。 “戥秤”,用以秤贵重的金银首饰和计量单位小的中药等。秤杆有硬木质、骨质、铜质,戥秤至1978年统一改为十进单位制,其量值不变。 “大秤”,每斤为20两,长山一带习惯于加2两为1斤,或加4两为1斤。“炮”是秤重量大的计算单位,如菜果、煤炭、石灰之类,每“炮”一般为20斤。 “台秤”,分300市斤台秤,600市斤台秤。40年代,商店、工厂、粮棉交易多用之,秤尺刻度为16两。1959年10月,改十进单位制,秤量500公斤、10000公斤,1公斤=1000克。又有“小台秤”,分公斤、100公斤。 “案秤”,为10公斤案秤、20公斤案秤,多用于商店柜台使用。 “包裹秤”,从50年代后邮局、所称邮寄包裹用。 “体重秤”,体检单位及医院使用。 “地衡”,分 1、2、5、10、15、20、30吨,可以随车称重计斤,1吨= 1000公斤= 2000市斤。 1980年又有“字盘式案秤、台秤、地衡”。其构造改计量尺分度(刻度)为表盘指示数字分度。 “天平”,50年代各事业、企业部门化验室使用。至80年代购置精度高较先进的“光电分析天平”,精度达万分之一。 〔制作〕 民国期间,度量衡器制造,皆为私营。制造商号邹平县有荣兴店、德顺成2家。齐东县有德顺成、王丰商店、福盛商店3家。长山县有万盛祥店、德胜永、荣顺秤店、万聚成、裕丰恒、成业木工厂、德聚恒工厂、兴盛永、三合炉、永聚木工厂、增盛炉、公兴合、恒盛祥工厂等14家。 建国初期,度量衡器仍多为私人制作,1967年县五金制修厂开始制造木杆秤,检修案秤、台秤,“文化大革命”时期停业。1978年恢复杆秤制造及地衡、台案秤修理业务。农村中也有一些传统的衡器修理门市部,经县准计量所核发营业执照,开始制造和修理度量衡器,主要有好生乡小高家村衡器组,杨堤村衡器组,明家集乡西宋村衡器修理组,魏桥麻姑堂村台秤修理组。另外,邹平镇韩家村铁厂还铸造衡器砝码,供应县内并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