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物价监督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6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6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物价监督
建国前,因政局混乱,物价飞涨,根本没有物价监督。 建国后,县内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逐步完善。1963年8月18日,对全县供销社开展审价工作。主要审查供销社系统主管的商品购(收购)销(批发)、零售、调拨等各种价格,检查物价手续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检查物价帐、商品价格标签的建立和各种报表、报告、度量衡器等。共计审查1543种,差错173种,差错率11.2%。1964年6月24日,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转发全国物价委员会颁发的《基层商业企业物价管理试行办法》。同年7月,对部分饮食单位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执行价格平均高于县定价格的6.45%。1965年8月,对全县粮食价格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错价,及时进行纠正。同年12月,针对全县医药部门药价错乱的现象,对基层医疗单位进行审价检查,品种错价率约占全部经营品种的60%左右,其中高于牌价的约占错价的70%,高出幅度最多可达10倍,低于牌价的仅占30%左右。 1978年后,为改变前段市场价格混乱状况,县内每年都要进行多次的物价大检查。仅1983年、1984年,全县较大规模的物价检查即达10次,检查350个单位。主要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大节日前夕,商品供应较集中时期,县政府组织物价、工商、税务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规模较大的物价检查,实施物价监督,保护消费者利益。各单位则根据行业和季节的商品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物价检查,各基层单位则结合月终盘点和年终清点随时全面核对价格。1984年12月,县建立物价检查所,物价检查工作纳入正常化、正规化。同时,在全县商业系统开展争创“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活动,使物价监督工作纳入群众监督之中。1985年为实现宏观控制、微观搞活,防止有人钻经济改革的空子,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全县性的大检查进行了3次,一般性的检查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