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期,邹平县国营商业经济,只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48%,私营工商业经济占86.52%。根据党中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开始对私营工商业经济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0年,在城乡建立供销合作社,大力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到1952年底,县内国营(包括供销社)经济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由13.48%上升到48.45%。1953年,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工作逐步形成广泛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同年年底,根据党中央对粮食、油料、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指示,将原来经营这类商品的零售商店大部分转为国营商业的经销店和代销点,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限制了非法经营。1955年,县政府成立邹平县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私营工商业户进行了调查、摸底、排队,根据户数、人数、资金情况列表统计。同年秋冬,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髙潮。年底,70户私营工商业者全部参加县供销合作社。对分散在农村的商业户运用代购代销的形式,对集镇的固定商贩、私营商业,组织加入合作社、合作小组。对少数资金较多,业务量较大的私营工商户,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业全部过渡为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上升到85.83%,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取了适合手工业特点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的过渡形式进行的。邹平县手工业者多以务农为主,以手工业为辅,窑业、铁木业和造纸业为多。1953年,自愿组织起7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71人入社。1954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45处,入社人员达476人,年产值22.3万元,组织起手工业合作小组15个,共120人。1955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76处,手工业合作小组合并为12个。入社入组的手工业者达826人,年产值54.3万元。1956年,全县共组织起3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7个合作小组,1099名个体手工业者全部走上了集体生产的道路,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