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县设商会,专司商界事务。1950年4月,邹平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6年工商科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县手工业管理局和商业局分口管理,下设邹平、孙镇、焦桥、长山、好生、临池、明集7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7年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1958年,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入县税务局。同年,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税务局分出办公。1959年市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邹平、好生、西董、临池、长山、礼参、苑城、焦桥、孙镇、韩店、九户、魏桥、码头、明集、青阳、黑里寨、青城、花沟18个市场物价管理所。1965年6月1日,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1966年,下设城关区、临池区、长山区、焦桥区、明集区、孙镇区、魏桥区、码头区、西董区9个区市场物价管理所。1967年2月15日,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68年8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合署办公,统称财税工商局,办公室迁至城里路北原供销社院内,18个人民公社各设税收工商所。1971年4月,财税工商局撤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供销社、商业局合并,统称商业局。1975年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商业局分出,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管理股,下辖18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980年迁至三八街北端路西。1983年3月,又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1985年全局职工111人。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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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县设商会,专司商界事务。1950年4月,邹平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6年工商科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县手工业管理局和商业局分口管理,下设邹平、孙镇、焦桥、长山、好生、临池、明集7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7年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1958年,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入县税务局。同年,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税务局分出办公。1959年市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邹平、好生、西董、临池、长山、礼参、苑城、焦桥、孙镇、韩店、九户、魏桥、码头、明集、青阳、黑里寨、青城、花沟18个市场物价管理所。1965年6月1日,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1966年,下设城关区、临池区、长山区、焦桥区、明集区、孙镇区、魏桥区、码头区、西董区9个区市场物价管理所。1967年2月15日,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68年8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合署办公,统称财税工商局,办公室迁至城里路北原供销社院内,18个人民公社各设税收工商所。1971年4月,财税工商局撤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供销社、商业局合并,统称商业局。1975年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商业局分出,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管理股,下辖18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980年迁至三八街北端路西。1983年3月,又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1985年全局职工1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