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章 保险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章 保险


    1951年,县建立保险机构,业务为单一的企业财产保险,所有国家企业都按规定执行强制保险。其后逐步扩大开办农村大牲畜、棉花与花生生产、火灾等几种险种。当时,九户区村村都参加了保险,九户、魏桥、石店3个油棉厂,县社及其所属各部门、粮食局下属各科、县铁木厂及3个木业社等也都参加了保险。
    1982年,县保险公司恢复后,首要业务仍然是企业财产保险。1983年3月,开始承办一般家庭财产保险。1984年,开始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对象是机动车司机。1985年3月,又开始承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1982-1985年,保险公司共承办企业财产保险责任46437.7万元,收入保险费123.7万元。承担机动车保险责任3000余辆,标底价值3660万元,收入保险费66.3万元;承办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75人,保险责任624.1万元,收入保险费4.55万元;承办家庭财产保险27户,保险金额12.3万元,收入保险费256元;承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17户,保险金额8.1万元,收储金2000元。共处理企业财产赔偿案41起,赔偿付款8.8万元,赔付率为7.11%。同期处理机动车赔偿案575起,赔偿付款53.9万元,赔付率为81.3%。1984-1985年,共处理团体人身意外赔偿案4起,赔偿付款1.1万元,赔付率为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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