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农村集体存款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农村集体存款


    农村集体存款是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由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及所属单位,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发展起来的。1954年,全县存款余额8万元,到1965年余额增加到79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集体存款受到严重影响,10年中年均存款735万元。1976-1978年,全县农村集体存款徘徊不前,1978年存款余额仅为919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迅速发展。政社分设后,乡、镇、村集体经营和联合体经营的农业、林业、副业以及植保、种子、灌溉、技术服务站等单位的存款大量增加。1985年达到6493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6.0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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