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货币演变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4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货币演变


    〔历代旧币〕
    据出土文物考证,流通县内的现存旧币67种,其中金属币58种,纸币9种。宋代以前,流通货币为铁制。除东周的“齐宝货”刀币外,均为园形方孔。其中主要有“秦半两”,汉朝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五代的“万国通宝”,金代的“正隆元宝”、“大定元宝”等。宋宣和年间始流行铜质园形方孔货币,仅宋代就有25种之多,名谓“通宝”、“元宝”、“重宝”,同时,市面流行的还有银两。此后元明沿袭。清代,市面货币以铜元、制钱、银元并用。铜元为铜质圆形,有大小之分,分当10文,当20文,当40文3种,即每10枚、20枚或40枚制钱方能兑铜元1枚。银元为银质圆形,分清代的“光绪元宝”、“宣统元宝”(又称龙洋)和英制的站人银元。制钱每枚为1文,每500枚为1吊。民间流通的货币多为铜元和制钱,只有富户商家在大宗交易中使用银两和银元,同时把储藏银元和银两作为储藏价值的一种手段。
    民国初年,沿用清制,银两、银元、铜元、制钱并用。银元又有袁大头像银元(即有袁世凯头像,又叫袁头洋)、孙中山像银元(又叫中山洋)、龙洋和鹰洋(即墨西哥银元,图案上有一鹰,故称鹰洋。)4种,以龙洋居多,鹰洋极少。1931年(民国20年)后,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大量发行纸币及省库券,纸币与银两流通价值相等。1933年,“废两改元”,正式规定银元为本位币,取消银两为流通货币。1935 年,国民政府将四大银行纸币定为“法币”,停止使用银元。“法币”种类分元、角、分,元为主币,角、分为辅币。1946年,国民党政府发行“关金”纸币,每元折法币20元。1947年,法币票金额又以元为单位升为以万元为单位。1948年,发行“金元券”,直接改银本位为金本位。每元“金元券”折“法币”300万元。同时流通于县内的还有民生银行发行的钞票。
    1921年后,县境内还流通商人发行的私钞。私钞的单位额,每张最多不超过3角,分角票、枚票、吊票3种。枚票每张最少者为50枚,多则250枚,随着钱价涨落而变动。私钞吊票则有1000、2000、3000、5000不等,不以钱价涨落而变动。私钞流通范围较小,最远不超过距商号所在地二三十里。私钞信用主要以私钞发行者的田产房屋资本做担保,故有一定的流通力。据《乡村建设旬刊》载:1931年,邹平县34家商号共发行私钞11292.20元。省财政厅曾严令取缔私钞,并指令商会负责收缴焚毁,但督办不力,当时焚毁仅逾半数。翌年发行又至21454.30元。1934年,私钞发行达301943.40元。8月,财政厅再令取缔,将县内私钞发行商号核查登记,私钞渐绝。
    在取缔私钞过程中,省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钞乘虚流入县内。据当时估计。流通市面的约5000元。此外,还有中央银行和青岛、济南的中交银行的角票流入。同时,县金融流通处也代替庄仓合作社发行庄仓证券在市面流通。1934年即发行4000余元。据1936年调查,当时县境内流通的货币种类,中国银行的占42%,交通银行的占18%。中央银行的占13%,实业银行的占10%,其他即为库券、现银及辅币。1941年,伪山东省政府在全省各县设“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纸币兑换所”,强制人民兑换伪币 (又称,“准备币”),币面票额为100元、10元、5元、1元及小额辅币5种。法币、伪币、银元同时流通,货币极为混乱。

    〔人民币〕
    1948年前,解放区的货币由各解放区银行印制发行。币面票额不一,县境内均流通“北海币”(北海银行券),面值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华中币”(华中银行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2000元;“边币”(陕甘宁边区银行钞),面值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少量流通的有“中州币”(中州人民银行钞)和“冀南币”(冀南银行钞)。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人民币。宣布人民币为唯一的法定货币,统一流通使用。发行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 元、50000元等12种。版面有62种,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3种、50000元券3种。
    1955年3月1日,币制改革,发行新版人民币,新旧人民币的比价为1:1万。新人民币发行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等11种。版面有25种:即1分2种、2分2种、5分2种、1角4种、2角2种、5角2种、1元3种、2元2种、3元1种、5元3种、10元2种。同时,1953年版的3元、5元、10元券经国务院批准,限期收回,停止流通。1977年,又先后有1953年版1角券,1963年版1角券、1962年版1角券,1953年版2角券、1元券、2元券、1956年版1元券等7种人民币实行“只收进、不付出”。市面上流通的面额只有10种:即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共有15个版面,其中金属分币3种,纸币12种。5元、10元各2种,其他均为1种。1980年,国家又增发1角、2角、5角镍质辅币和1元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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