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议销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议销
县内粮油议销业务始于1963年,只限粮食部门经营。原则是“先购后销,量入为出。”销售对象为城镇居民、集体单位和工商业用粮户,以弥补国家统销不足部分。当年议销粮食5.5万斤,油脂料1万斤。1967年1月始,供销、商业部门饭店用粮,按粮食部门规定价格自购自销。1974年,议价粮油限于小麦、玉米、高粱、瓜干面、瓜干、花生油、豆油、卫生油8个品种。当年议销粮食15万斤,油脂料1.5万斤。1983年,国家粮油议价经营政策放开,允许一部分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经营粮油。县粮食局和各粮所大力开展议销业务。1983年,议销粮食1068万斤,其中销往江西、浙江两省玉米400万斤。1984年议销粮食2921万斤,其中出口玉米300万斤,议销油脂料82.6万斤。1985年,县政府组织粮食、外贸、供销等单位及个体户大搞粮油外销,当年议销粮食1964万斤,油脂料60.8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