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粮油统购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粮油统购
〔统购〕 粮食统购 1953年12月,县内实行粮食统购政策。1953年冬至1954年春,县府对县内土地、人口、产量、消费、灾情及粮食余缺情况进行内部摸底,按统购率确定统购户和统购量,发放统购通知单到户。人均余粮10斤以下的户免购,10斤以上200斤以下统购率为40%-87.5%,200斤以上者统购率为90%。 1954年,邹平县夏季统购任务460万斤,实际统购796万斤,占全县总余粮数的74.3%。 为保证国家用粮和鼓励农民多生产粮食,1955年10月国家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正常年景下一定三年不变。邹平县核定的年定购任务为1624万斤。长山县1849万斤。齐东县1976万斤。 1958年,实行粮食包购(即包购基数,包括公粮和统购)政策,在原定购基础上,地区核定县包购任务6200万斤,另增加5%以弥补个别地区因受灾而减免的部分,共6510万斤。1965年,实行粮食统购一定三年政策,稳定农民负担。在原基础上确定包购基数后正常年景三年不变,县内包购基数为4200万斤。1971年,实行“一定五年”政策,包购基数核定为4000万斤。超购部分,国家按统购价加价30%予以奖励。1979年,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对征购任务进行调整,包购基数调减为3640万斤,超购加价提髙到50%。1981年,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政策,全县粮食征购包干基数为5100万斤。实行粮食包购政策后,县府根据各地丰歉情况,在实际征购中,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适当调整和确定各公社当年任务。1982年始,为适应联产计酬土地承包到户的新形势,粮油统购实行户交售户结算的办法。 油料统购 1954年,县内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品种以大豆、花生为主,合并在粮食中统购。1961年,粮食部下达文件,对生产油料的社队实行“多产多吃,少产少吃,先留后购,只购不销”政策。1971年4月中共中央颁发油料六条政策,合理安排油料集中产区的粮食征购任务和统销指标,保证油料产区社员口粮不低于邻近产粮区标准,油料统购实行超购加价奖励政策。1974年实行棉籽统购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按棉籽总产量每亩棉田留种子20斤,其余人均不足10斤者,国家不予统购。超过10斤的部分,国家统购50%,留50%解决社员用油。但每人留油不得超过5斤,超过部分国家按统购价加价30%统购。 1976年油料统购由50%提高到80%。1980年改为直接统购卫生油,由供销部门代购拨交粮食部门。农民年人均留口油5斤,不足者不统购,超过部分,国家统购50%。统购部分,在棉花包购基数内的按统购价计款,超过基数的部分和无包购任务的按统购价加价50%计款。1985年,根据各乡镇实际种植棉花情况,确定在部分乡镇按不同比例统购卫生油。 邹平县粮油(脂)征购情况表 表18—2 单位:万斤 ┏━━━━┯━━━━┯━━━━┯━━━━┯━━━━┯━━━━┯━━━━┯━━━┯━━━━┓ ┃ 年度 │ 粮食 │ 油脂 │ 年度 │ 粮食 │ 油脂 │ 年度 │ 粮食 │ 油脂 ┃ ┠────┼────┼────┼────┼────┼────┼────┼───┼────┨ ┃ 1949 │ 3100 │ -- │ 1962 │ 2239 │ -- │ 1975 │ 5899 │ 81 ┃ ┠────┼────┼────┼────┼────┼────┼────┼───┼────┨ ┃ 1950 │ 3200 │ -- │ 1963 │ 3952 │ -- │ 1976 │ 5451 │ 55 ┃ ┠────┼────┼────┼────┼────┼────┼────┼───┼────┨ ┃ 1951 │ 3220 │ -- │ 1964 │ 3547 │ 11 │ 1977 │ 5395 │ 55 ┃ ┠────┼────┼────┼────┼────┼────┼────┼───┼────┨ ┃ 1952 │ 3648 │ -- │ 1965 │ 4136 │ 69 │ 1978 │ 6414 │ 52 ┃ ┠────┼────┼────┼────┼────┼────┼────┼───┼────┨ ┃ 1953 │ 6258 │ -- │ 1966 │ 5116 │ 114 │ 1979 │ 6671 │ 26 ┃ ┠────┼────┼────┼────┼────┼────┼────┼───┼────┨ ┃ 1954 │ 7150 │ -- │ 1967 │ 4439 │ 119 │ 1980 │ 4887 │ 43 ┃ ┠────┼────┼────┼────┼────┼────┼────┼───┼────┨ ┃ 1955 │ 7539 │ -- │ 1968 │ 1899 │ 115 │ 1981 │ 4697 │ 139 ┃ ┠────┼────┼────┼────┼────┼────┼────┼───┼────┨ ┃ 1956 │ 7089 │ -- │ 1969 │ 3854 │ 56 │ 1982 │ 4333 │ 163 ┃ ┠────┼────┼────┼────┼────┼────┼────┼───┼────┨ ┃ 1957 │ 7196 │ -- │ 1970 │ 4255 │ 183 │ 1983 │ 4979 │ 123 ┃ ┠────┼────┼────┼────┼────┼────┼────┼───┼────┨ ┃ 1958 │ 4519 │ -- │ 1971 │ 4720 │ 228 │ 1984 │ 6201 │ 288 ┃ ┠────┼────┼────┼────┼────┼────┼────┼───┼────┨ ┃ 1959 │ 7872 │ -- │ 1972 │ 5721 │ 155 │ 1985 │ 5273 │ 194 ┃ ┠────┼────┼────┼────┼────┼────┼────┼───┼────┨ ┃ 1960 │ 3194 │ -- │ 1973 │ 5673 │ 105 │ │ │ ┃ ┠────┼────┼────┼────┼────┼────┼────┼───┼────┨ ┃ 1961 │ 1323 │ -- │ 1974 │ 4760 │ 133 │ │ │ ┃ ┗━━━━┷━━━━┷━━━━┷━━━━┷━━━━┷━━━━┷━━━━┷━━━┷━━━━┛ 注:1949-1956年征购数包括长山县和齐东县部分 〔定购〕 1985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粮食统(派)购办法,实行合同定购政策。粮食部门与全县13万户农民签定合同,定购粮食5500万斤。各乡镇定购数为:邹平镇545万斤,长山镇805万斤,魏桥镇295万斤,好生乡210万斤,西董乡80万斤,临池乡90万斤,礼参乡250万斤,苑城乡375万斤,焦桥乡430万斤,韩店乡470万斤,孙镇乡450万斤,九户乡350万斤,青阳乡90万斤,明家集乡410万斤,里八田乡230万斤,台子乡160万斤,码头乡260万斤。定购粮食品种为小麦和玉米两种。 〔议购〕 1962年,按照国务院规定,粮油议购只限于在粮食部门和供销部门开展,主要解决县内食品、酿造和其他行业用粮。议购对象是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有余粮的生产队。1963年,粮油议购业务统归粮食部门经营。“文化大革命”中,粮油议价经营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而受到批判和限制。1980年,粮油议购政策恢复和调整,经营由粮食部门扩大到供销部门。1983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撤销原来粮油议价经营限制单位和限制出省的规定,以粮食部门为主渠道,多渠道经营。1983年,粮食局成立议价办公室,翌年改为粮油议价公司,20个基层单位均成立议价小组,开展议价经营。下半年首次由江西省议购大米200万斤,由浙江省议购大米50万斤,全年议购粮油1058万斤,盈利183413元。1984-1985年,全县粮食系统共议购粮油5214万斤,实现利润101万元。此外,许多国营、集体及个体户竞相经营议价粮油业务,粮油市场空前活跃。 邹平县议购粮油情况表 表18—3 ┏━━━━━━━┯━━━━━━┯━━━━━━━┯━━━━━━┯━━━━━━┯━━━━━━┓ ┃ 年度 │ 粮食 │ 油脂油料 │ 年度 │ 粮食 │ 油脂油料 ┃ ┠───────┼──────┼───────┼──────┼──────┼──────┨ ┃ 1963 │ 206 │ 3 │ 1975 │ 31 │ ┃ ┠───────┼──────┼───────┼──────┼──────┼──────┨ ┃ 1964 │ 203 │ 2 │ 1976 │ 8 │ ┃ ┠───────┼──────┼───────┼──────┼──────┼──────┨ ┃ 1965 │ 704 │ 2 │ 1977 │ 7 │ 、 ┃ ┠───────┼──────┼───────┼──────┼──────┼──────┨ ┃ 1966 │ 196 │ 10 │ 1978 │ 76 │ 1 ┃ ┠───────┼──────┼───────┼──────┼──────┼──────┨ ┃ 1967 │ 12 │ 1 │ 1979 │ 209 │ 5 ┃ ┠───────┼──────┼───────┼──────┼──────┼──────┨ ┃ 1968 │ │ │ 1980 │ 697 │ 85 ┃ ┠───────┼──────┼───────┼──────┼──────┼──────┨ ┃ 1969 │ 47 │ │ 1981 │ 689 │ 26 ┃ ┠───────┼──────┼───────┼──────┼──────┼──────┨ ┃ 1970 │ 409 │ │ 1982 │ 734 │ 1 ┃ ┠───────┼──────┼───────┼──────┼──────┼──────┨ ┃ 1971 │ 6 │ │ 1983 │ 1037 │ 21 ┃ ┠───────┼──────┼───────┼──────┼──────┼──────┨ ┃ 1972 │ 5 │ │ 1984 │ 4093 │ 54 ┃ ┠───────┼──────┼───────┼──────┼──────┼──────┨ ┃ 1973 │ 30 │ │ 1985 │ 877 │ 190 ┃ ┠───────┼──────┼───────┼──────┼──────┼──────┨ ┃ 197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