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1955年,县内部分私营商业与供销社联营,逐步过渡为供销合作商业,与供销社实行合营的商业,多是有一定资金、设备的生产加工型、服务型行业。供销社派代表参加领导,注意发挥私方人员经营积极性,商业经营活跃,生意兴旺。是年,公私合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达247.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9.43%。1956年3月,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纷纷要求加入公私合营,随即纳入供销社系统,升为国营商业。是年,公私合营商业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1.99%。1957年,公私合营商业仅剩下理发店、澡塘、照相馆、加工油坊各1处。1958年,公私合营商业全部过渡为国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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