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码头、台子两乡位于黄河南岸,有23个村庄座落在黄河堤内滩区。汛期一到,河水漫溢,轻则淹没庄稼,重则冲毁村舍,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堤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到汛期,全县上下动员,提前作好防汛抢险准备,将堤内人民迅即迁出堤外。汛后又返回堤内,重建家园,恢复生产。1976年,县委、县府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下最大决心将堤内村庄全部搬出堤外,以保障黄河堤内村庄人民永远不受黄水的威胁和侵害。在省黄河河务局和惠民地区的大力支持下,于当年秋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个支援和帮助堤内村庄搬迁的热潮。
搬迁工程采取资金由国家补助、工日由全县集体援助、砖木自备的方法。国家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拨50万元,民政局40万元,教育局5万元,水利局3万元,黄河修防段2万元,共计100万元。集体援助工日120万个,拆建工值210万元,自备砖木约值128万元,累计值约438万元。
物料运输和房屋建设任务,由县分配给各公社,各公社落实到各大队,实行包村、包建、包运料,限期完成。冬春之交全县各村都派出援建大军,在黄河沿岸布开战场,公路上车水马龙,石料、木料、麦秸源源不断运抵工地,一排排新房迅速建起。1977年麦收前,18个新村已全部建成,共新建房屋7552间。夏汛前,滩内23个村庄的6483人全部迁进新居。
码头乡迁至堤外的有:苗家、高王、马家、黄龙、北高、范井、北仁和、旧延安、老张桥共9个村。迁出后,苗家、高王、马家、北仁和、老张桥5个村合为一村。
台子乡迁至堤外的有:北董、南董、旧城、教场、小桥、杨家、新邵、田家、常家、魏家、方家、官道、杨家台、李家台共14个村。迁出后,杨家台和李家台合为一村。
第三节 黄河堤内村庄外迁
视图
邹平县码头、台子两乡位于黄河南岸,有23个村庄座落在黄河堤内滩区。汛期一到,河水漫溢,轻则淹没庄稼,重则冲毁村舍,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堤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到汛期,全县上下动员,提前作好防汛抢险准备,将堤内人民迅即迁出堤外。汛后又返回堤内,重建家园,恢复生产。1976年,县委、县府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下最大决心将堤内村庄全部搬出堤外,以保障黄河堤内村庄人民永远不受黄水的威胁和侵害。在省黄河河务局和惠民地区的大力支持下,于当年秋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个支援和帮助堤内村庄搬迁的热潮。
搬迁工程采取资金由国家补助、工日由全县集体援助、砖木自备的方法。国家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拨50万元,民政局40万元,教育局5万元,水利局3万元,黄河修防段2万元,共计100万元。集体援助工日120万个,拆建工值210万元,自备砖木约值128万元,累计值约438万元。
物料运输和房屋建设任务,由县分配给各公社,各公社落实到各大队,实行包村、包建、包运料,限期完成。冬春之交全县各村都派出援建大军,在黄河沿岸布开战场,公路上车水马龙,石料、木料、麦秸源源不断运抵工地,一排排新房迅速建起。1977年麦收前,18个新村已全部建成,共新建房屋7552间。夏汛前,滩内23个村庄的6483人全部迁进新居。
码头乡迁至堤外的有:苗家、高王、马家、黄龙、北高、范井、北仁和、旧延安、老张桥共9个村。迁出后,苗家、高王、马家、北仁和、老张桥5个村合为一村。
台子乡迁至堤外的有:北董、南董、旧城、教场、小桥、杨家、新邵、田家、常家、魏家、方家、官道、杨家台、李家台共14个村。迁出后,杨家台和李家台合为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