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村庄建设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3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村庄建设


    县内农村住宅传统习惯建四合院,由于地理和经济条件不同,建房形式和质量各具特点。西北部沿黄一带,因防水患,房屋格局一般是砖基、砖柱、土坯墙,平顶土屋;中部地区,一般是50厘米石基,3~5层砖、土坯墙,7~9檩,麦秸起脊屋顶,沿小清河一带,也有以砖为基的;南部山区,一般是70厘米石基,土坯墙,5~7檩,起脊麦秸或山草顶;东部地区用石灰与炉渣搅拌夯实为基,高约五、六十厘米,7~9 檩,土坯墙,起脊麦秸顶。70年代以前,大部分地区农民习惯于祖孙三代同居一宅。70年代后,人民生活条件大有好转, 翻建、新建房屋渐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 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积极改善居住条件。一部分在原房基上拆旧翻新。另建新宅的则由村委会新划地基。1980~1985年,全县盖新房者达41683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9.8%。建筑面积312645平方米。其中仅1981年全县建新房者即达15305户,建筑面积1162725平方米。传统的祖孙三代同住一宅的大家庭逐渐减少。代之以配偶型的家庭格局。
  
    邹平县乡镇驻地建设情况表   
表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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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分│乡镇座落│乡镇驻地建设用地分类(亩)                               │乡镇驻地房屋建筑(m2)      ┃
┃      │        ├──┬───┬───┬──┬───┬───┬───┬──┼──┬───┬───┬──┨
┃数目  │        │公共│居民住│街巷用│公路│河渠坑│林地空│果园耕│合计│单位│合计  │平房  │楼房┃
┃      │        │建设│宅    │地    │用地│塘    │地    │地    │    │数目│      │      │    ┃
┃单位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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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镇│长山城里│166 │240.4 │39.3  │33  │49.3  │138   │      │666 │38  │43490 │34857 │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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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桥镇│位桥村南│584.│253.6 │      │54.9│1.5   │5.1   │      │900 │40  │97377 │84377 │1300┃
┃      │        │9   │      │      │    │      │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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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池乡│大小临池│368 │273.5 │      │95.7│107.8 │15    │184   │1044│38  │23294 │22754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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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乡│好生村东│372.│      │      │94.8│      │7.1   │90.6  │565.│30  │19134 │19134 │    ┃
┃      │        │8   │      │      │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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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董乡│西董村东│206 │218.7 │      │15  │      │23.6  │      │463.│23  │44095 │44695 │1400┃
┃      │        │    │      │      │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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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参乡│礼参村东│243.│94.4  │7.2   │21  │42.1  │20.3  │33.1  │462 │20  │30056 │28756 │1300┃
┃      │        │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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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城乡│苑城村南│135 │55.2  │      │64.4│3.5   │      │637.9 │896 │29  │23526 │22351 │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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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桥乡│焦桥村南│105 │71.9  │45.5  │    │      │49.5  │154.7 │426.│24  │40169 │34073 │5196┃
┃      │        │    │      │      │    │      │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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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店乡│韩店村西│137.│151.2 │      │27  │      │30    │      │345.│19  │15260 │15260 │    ┃
┃      │        │4   │      │      │    │      │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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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镇乡│孙镇村南│258.│532.3 │75.9  │50.3│167.1 │1111.7│      │2195│22  │27572 │26812 │760 ┃
┃      │        │3   │      │      │    │      │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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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户乡│九户村西│279.│252   │96    │    │108.3 │970.6 │      │1706│21  │31605 │27525 │4080┃
┃      │        │5   │      │      │    │      │      │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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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家集│明集村北│318.│193.2 │54    │36  │      │322.4 │120   │1044│25  │32528 │24761 │7767┃
┃乡    │        │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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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子乡│宋坊村西│304.│87.8  │107.5 │    │87.4  │677.4 │      │1265│22  │21130 │20850 │280 ┃
┃      │        │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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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乡│青阳村南│152.│700   │67.5  │    │60    │220.4 │      │1200│29  │18023 │17823 │200 ┃
┃      │        │1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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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八田│里八田北│165.│209   │57    │39.4│33.8  │29.3  │86.7  │620.│25  │17832 │17832 │    ┃
┃乡    │        │5   │      │      │    │      │      │      │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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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乡│码头村西│203.│300   │78    │    │14.1  │460.3 │      │1056│22  │34267 │33814 │453 ┃
┃      │        │6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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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01│3633.2│627.9 │531.│674.9 │4080.7│1307  │1485│427 │519358│474574│4478┃
┃      │        │.3  │      │      │5   │      │      │      │6.5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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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规划区外的11个乡镇61个单位建设用地847.7亩未统计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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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的建筑打破了旧的四合院的布局,大都采用以北屋为主房,配以东屋或西屋为厨房或仓库的布局,结构渐由土坯房向砖瓦房转化,建筑面积也大大增加,向高、敞、亮发展,木板门和木棂窗渐由玻璃门窗替代。80年代,民房逐步向较高水平的、多形式的、前厦式的厅房发展,房屋髙大,门连窗或四扇窗,室内宽阔明亮,通风透光。在造型艺术、室内外装饰、房屋结构等方面,既坚固耐用,又大方美观。个别村庄已出现个人建楼房。至1985年,全县农村住房面积达10180671平方米。人均占有住房面积16.5平方米。其中土坯房9356622平方米,砖瓦房811510平方米,楼房12539平方米。
    为实现农村住宅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建筑及道路交通的统一规划,合理安排,1983年8月召开全县村镇规划会议。年底,完成869个村镇规划,并绘制出现状平面图、规划平面图及规划图说明书5014份。村镇规划本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和绿化环境的要求。从各村实际出发、合理设计和安排建设标准与实施计划,坚持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材料和旧设施,对原有街巷。适当调整、拓宽、取直、疏通、不搞一刀切。允许多样化,提倡建楼房。规划明确规定新批宅基地面积:人均耕地2.5亩以下村庄,不得超过3分;人均耕地2.5亩以上村庄,不得超过3.5分。规划付诸实施后,村镇建设占地由143761亩缩减为119966亩。节约土地23765亩。
    在村镇规划实施中,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打破旧村散乱无序的建房格局,开始进行新村设计。从70年代后期,魏桥镇小田村、孙镇乡冯家村等率先制定新村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旧,统一建设。小田村实行公房租凭,冯家村实行统一定价,村民购房归己。有的村庄还实行公助自建房,统一设计。有计划地拆旧翻新。建成统一格局的新农村。大多数村庄还是以自筹资金自建房为主。


图16-2 小田新村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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