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
建国初期,县城用水多使用土砖井,自采自用。60年代后期,由于电力工业发展,一些机关和工厂企业开始钻深井、建水塔,安装自来水。70年代中后期,县城建立较大水塔的主要有县府、医院、酒厂、面粉厂、驻军、农机局、招待所、旅社、棉纺厂、农机厂等单位。由于各单位自行设计,采用无计划,造成建筑和水资源的浪费。城镇居民自70年代开始使用小型压水机提水。以后,由于工业用水大量采掘,地下水位下降,一些机关单位的水塔和居民小压水井不能应用。1983年,县城建立自来水公司。在三八水库西北建水厂,钻110~120 米深水井6眼,县城区沿主要街道铺设主干管道5条,全长8809.6米,其中直径300毫米的主管道414米,250毫米的263.8米,200毫米的3742.8米,150毫米的1380.5米,100毫米的支管道3009米。1984年9月开始供水,1985年县直40%的单位和城区的东关、城里、南关、三义4个村都用上了自来水,全年供水量达9.3万吨。
〔供电〕
邹平城区的用电主要由黄山110千伏变电站供应。供电线路4条:从变电站起,沿章索路,经邹新二路至城西成五庄为一路;从变电站向南至黄山为二路;沿工业路向北经黄山油棉厂至火化场为三路;从变电站引向邹平棉纺厂、邹平啤酒厂、邹平酒厂为四路。
建国初,县机关以油灯或蜡烛照明。1957年4月,建邹平发电厂,仅供机关照明和有线广播用电,供电一般至夜间12点。1960年后,发电厂更新设备,基本解决了机关照明用电,城里及四关部分居民开始用电照明。1968年改由周村变电站以10千伏线路直接供电,邹平城以及附近村庄照明用电基本解决。
1957年东关发电厂至城里街道安装简易路灯。1970年,在新辟邹新二路安装路灯。1985年改装琵琶灯。1975~1985年市政用电量年均159.8万度。
〔供暖〕
建国后,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冬季以火炉取暖。70年代中期,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楼房的崛起,一些机关、工厂自烧锅炉以蒸汽取暖。此后取暖设施日趋改进。汽暖逐渐增多,有的单位还使用水暖,个别的使用空调。1985年,基本实现水暖、汽暖的机关、工厂有县委、县府、县医院、招待所、百货大楼、电业局、棉纺织厂、染织厂、邹平酒厂等。其他仍采用火炉取暖。
第六节 水电暖供应
视图
〔供水〕
建国初期,县城用水多使用土砖井,自采自用。60年代后期,由于电力工业发展,一些机关和工厂企业开始钻深井、建水塔,安装自来水。70年代中后期,县城建立较大水塔的主要有县府、医院、酒厂、面粉厂、驻军、农机局、招待所、旅社、棉纺厂、农机厂等单位。由于各单位自行设计,采用无计划,造成建筑和水资源的浪费。城镇居民自70年代开始使用小型压水机提水。以后,由于工业用水大量采掘,地下水位下降,一些机关单位的水塔和居民小压水井不能应用。1983年,县城建立自来水公司。在三八水库西北建水厂,钻110~120 米深水井6眼,县城区沿主要街道铺设主干管道5条,全长8809.6米,其中直径300毫米的主管道414米,250毫米的263.8米,200毫米的3742.8米,150毫米的1380.5米,100毫米的支管道3009米。1984年9月开始供水,1985年县直40%的单位和城区的东关、城里、南关、三义4个村都用上了自来水,全年供水量达9.3万吨。
〔供电〕
邹平城区的用电主要由黄山110千伏变电站供应。供电线路4条:从变电站起,沿章索路,经邹新二路至城西成五庄为一路;从变电站向南至黄山为二路;沿工业路向北经黄山油棉厂至火化场为三路;从变电站引向邹平棉纺厂、邹平啤酒厂、邹平酒厂为四路。
建国初,县机关以油灯或蜡烛照明。1957年4月,建邹平发电厂,仅供机关照明和有线广播用电,供电一般至夜间12点。1960年后,发电厂更新设备,基本解决了机关照明用电,城里及四关部分居民开始用电照明。1968年改由周村变电站以10千伏线路直接供电,邹平城以及附近村庄照明用电基本解决。
1957年东关发电厂至城里街道安装简易路灯。1970年,在新辟邹新二路安装路灯。1985年改装琵琶灯。1975~1985年市政用电量年均159.8万度。
〔供暖〕
建国后,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冬季以火炉取暖。70年代中期,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楼房的崛起,一些机关、工厂自烧锅炉以蒸汽取暖。此后取暖设施日趋改进。汽暖逐渐增多,有的单位还使用水暖,个别的使用空调。1985年,基本实现水暖、汽暖的机关、工厂有县委、县府、县医院、招待所、百货大楼、电业局、棉纺织厂、染织厂、邹平酒厂等。其他仍采用火炉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