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
1935年秋,长山中学买进进口柴油发电机组1台,发电容量为1.5千瓦,供学校办公室和教室照明,为县内用电之始。
1957年4月,建立邹平县发电厂,利用1台美式发电机,配以40马力柴油机,发电容量为30千瓦。白天供面粉厂磨面,晚上供县委、医院、广播站等部门和路灯照明。1958年国庆节,发电厂购进4160型90马力柴油机和64千瓦发电机。1960年又调进6160型135马力柴油机1台和84千瓦发电机1台,由单车发电改为并车发电。1963年冬,全厂发电总能力达到178千瓦,邹平城所有县直单位和部分工厂均用上电。1964年,省电力局在德州召开电化会议,县发电厂介绍了并车送电和对交流接触器的使用经验。
1967年,发电厂调进4270型200马力柴油机和130千瓦发电机投入运行,3部发电机交替发电,供电范围从所有工厂逐渐发展到城里、东关大部分居民,总容量达308千瓦。1968年10月,架设周村变电站至邹平的10千伏线路。从此,县内用电由淄博电网直接供电,县发电厂停办。
〔供电〕
1968年10月,县内用电并入淄博电网后,发展十分迅速。自1970年邹平县化肥厂35千瓦变电站建成后,先后有韩店、苑城、西码头、黄山等变电站投入运行。至1985年,全县总供电量达到7946.8万度。全县范围内建起完整的供电网络,基本保证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
输电线路及变电站 1970年,架设周村——化肥厂35千伏线路1条,全长15.9公里,称邹化线。同时建成35千伏变电站1座,配备750千伏安变压器2台,9月投入运行。
1976年2月,在韩店公社西王村西建35千伏变电站1座,配备2400千伏安变压器2台。同时,架设化肥厂——韩店35千伏线路1条,全长8.2公里。2月26日投入运行,称韩店线。
1979年,为供给县境东北部地区农业用电,在苑城建立35千伏变电站1座,配备3200千伏安变压器2台,同时建成周村灯塔——苑城的35千伏线路1条,全长16.9公里,称塔苑线。同年8月4日投入运行。
1979年12月,在魏桥镇西码头建35千伏变电站1座,配备3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同时建成韩店——西码头35千伏输电线路1条,全长20公里,称韩西线,投入运行,缓解了县内西北地区农业用电的困难。
1981年,县电业局开始筹建110千伏黄山变电站,1983年建成,配主变压器1台,主变容量为16000千伏安。并架设灯塔——黄山110千伏输电线路1条,总长11.87公里,称塔黄线。同年3月1日投入运行,并将邹化线由原来的周村变电站改接于灯塔变电站,末段改接在黄山变电站,仍保留邹化线名称。原邹化线改称化肥线,改由黄山变电站供电。
1985年,全县共有输电线路6条,其中:110千伏线路1条,全长11.87公里;35千伏线路5条,总长71.13公里。有变电站5座,其中110千伏安变电站1座,35千伏安变电站4座,总变容量为31900千伏安。
配电线路及变压器 1968年,使用淄博电网电力后,工农业用电量大增,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迅速增加。1973年,全县有10千伏配电线路180.5公里,400伏配电线路381公里,变压器174台,装机总容量为7065千伏安。1979年,苑城和西码头变电站建成后,解决了县境东北和西北地区的用电问题。1980年,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猛增到538.3公里,400伏线路增为993.7公里,变压器达到463台,装机总容量增加到33970千伏安。1983年,黄山110千伏变电站建成,全县供电量大增,基本缓解了全县电力供不应求的矛盾,支援了工农业发展。至1985年,全县配电线路;10千伏线路有951公里,400伏线路有2510公里,变压器1338台,装机总容量达95045千伏安。

图13-1 邹平县输配电线路地理结线图 〔用电〕 用电量 1968年,县内用电范围仅限于县城及附近农村,随着电力生产的发展,农村用电范围不断扩大。1973年,全县已有12个公社239个生产大队用电,占全县生产大队总数的28.1%。全县总用电量1343万度。1978年,全县用电范围为13个公社273个生产大队,占全县生产大队总数的32%。全县共用电2583.9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167.73万度,农业用电1167.53万度。80年代,工农业生产蓬勃发展,用电量激增,出现供不应求的矛盾。1985年,全县分配负荷为6765千瓦,用电却达7777.4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876.3万度,农业用电5484.8万度.全县17个乡镇799个村庄用上了电,占村庄总数的93.8%。 用电管理 1957年,县建立发电厂,用电管理由电厂负责。1967年9月,成立县农电筹建领导小组,下设机电办公室。1968年,县农机电管理所成立,下设机电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和仪表室,有职工22人。1970年,县农机电管理所改名为县农电管理所,下设用电组、会计办公室和仪表室。1971年,中央发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县农电管理所加强用电管理,对厂矿、农村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制订用电制度,用电单位必须先向供电站提出申请,报用电组审批后,方可用电,同时加强对安全用电的管理。1972年7月,县农电管理所改名为县电业局,下设办公室、生产组、财务组、仪表室,后在18个公社建立农电组。每年麦收前夕,电业局都向全县下达安全用电紧急通知,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开展季节性用电安全检查。1978年6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力供应的综合平衡,加强对电力的计划管理,实行调度、用电、变电站三级管理办法。工业生产用电采取按单位时间分配负荷。在工业和农业争电季节,采取白天供农业,晚上送工业的办法,在负荷高峰时刻,对有些用电单位限电拉闸。负荷低谷时,发动用户广开设备,削峰填谷。正常情况,全县用电达18000千瓦,高峰期,有时达到25000千瓦。1980年后,为严格加强安全用电,电业局对全县各用电户进行平衡分配负荷,加强考核检查,让用户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用电状况。1984年,全县节电795万度。1984年8月,体制改革,电业局改为电业公司,由管理型体制转向经营型体制。1985年,县电业公司下设行政、基建两个办公室,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用电4个股,1个调度所,1个变电工区及18个乡镇供电站,共有职工181人。 邹平县供用电情况表 表 13—3 ┏━━┯━━━━━━━━━━━━━━┯━━━━━━━━━━━━━━┯━━━━━━━━━━━━━━━━━┓ ┃供用│ 配 电 │ 供 电 │ 用 电 ┃ ┃电 │ │ │ ┃ ┠──┼───┬───┬──┬───┼───┬───┬───┬──┼────┬────┬───┬───┨ ┃单位│10KV线│400KV │变压│总容量│最高负│供电量│售电量│分配│工业用电│农业用电│交通运│市政 ┃ ┃ │路 │线路 │器 │ │荷 │ │ │负荷│ │ │输用电│生活用┃ ┃ │ │ │ │ │ │ │ │ │ │ │ │电 ┃ ┠──┼───┼───┼──┼───┼───┼───┼───┼──┼────┼────┼───┼───┨ ┃年份│(Km) │(Km) │台 │KVA │(KW) │(万 │(万 │(KW)│(万度) │(万度) │(万度)│(万 ┃ ┃ │ │ │ │ │ │ 度) │ 度) │ │ │ │ │ 度) ┃ ┠──┼───┼───┼──┼───┼───┼───┼───┼──┼────┼────┼───┼───┨ ┃1973│180.5 │381 │174 │7065 │2700 │1414 │1343 │ │ │ │ │ ┃ ┠──┼───┼───┼──┼───┼───┼───┼───┼──┼────┼────┼───┼───┨ ┃1974│208.8 │398.5 │176 │7125 │2800 │1361.2│1293.6│ │ │ │ │ ┃ ┠──┼───┼───┼──┼───┼───┼───┼───┼──┼────┼────┼───┼───┨ ┃1975│192.5 │410.2 │194 │11125 │4500 │1748.3│2049.2│ │1186.63 │764.25 │30.7 │67.57 ┃ ┠──┼───┼───┼──┼───┼───┼───┼───┼──┼────┼────┼───┼───┨ ┃1976│ │ │ │ │5100 │2280.8│2144.8│ │1173.2 │1868.56 │24.61 │78.42 ┃ ┠──┼───┼───┼──┼───┼───┼───┼───┼──┼────┼────┼───┼───┨ ┃1977│258 │470 │232 │13675 │5400 │2431.1│2244.5│ │1163.77 │972.88 │11.28 │93.71 ┃ ┠──┼───┼───┼──┼───┼───┼───┼───┼──┼────┼────┼───┼───┨ ┃1978│275.6 │738.5 │312 │21770 │6000 │2941.5│2583.9│2200│1267.73 │1167.53 │7.04 │121.68┃ ┠──┼───┼───┼──┼───┼───┼───┼───┼──┼────┼────┼───┼───┨ ┃1979│353.5 │805.3 │332 │23800 │9000 │3350.4│2917.2│4200│1149.3 │1655.2 │12.1 │100.6 ┃ ┠──┼───┼───┼──┼───┼───┼───┼───┼──┼────┼────┼───┼───┨ ┃1980│538.3 │993.7 │463 │33970 │9000 │4358.3│3839 │4700│1301.8 │2413.2 │12.4 │111,6 ┃ ┠──┼───┼───┼──┼───┼───┼───┼───┼──┼────┼────┼───┼───┨ ┃1981│661.6 │1301 │659 │48795 │11000 │5549.5│4957.4│4200│1246 │3574.2 │12.1 │125.1 ┃ ┠──┼───┼───┼──┼───┼───┼───┼───┼──┼────┼────┼───┼───┨ ┃1982│803 │1529 │898 │65405 │18000 │7331 │6510.7│5700│1187.8 │5158.9 │14.5 │149.5 ┃ ┠──┼───┼───┼──┼───┼───┼───┼───┼──┼────┼────┼───┼───┨ ┃1983│869.8 │1734.3│1112│77185 │25000 │7129.9│6555.1│5600│1406.2 │4940.5 │11.1 │193.8 ┃ ┠──┼───┼───┼──┼───┼───┼───┼───┼──┼────┼────┼───┼───┨ ┃1984│942.8 │2107 │1248│58935 │25000 │7698.9│7169.7│6200│1588.6 │5289.3 │12.5 │279.7 ┃ ┠──┼───┼───┼──┼───┼───┼───┼───┼──┼────┼────┼───┼───┨ ┃1985│951 │2510 │1338│95045 │ │7946.8│777.4 │6765│1876.3 │5484.8 │10.0 │277 ┃ ┗━━┷━━━┷━━━┷━━┷━━━┷━━━┷━━━┷━━━┷━━┷━━━━┷━━━━┷━━━┷━━━┛

图13-1 邹平县输配电线路地理结线图 〔用电〕 用电量 1968年,县内用电范围仅限于县城及附近农村,随着电力生产的发展,农村用电范围不断扩大。1973年,全县已有12个公社239个生产大队用电,占全县生产大队总数的28.1%。全县总用电量1343万度。1978年,全县用电范围为13个公社273个生产大队,占全县生产大队总数的32%。全县共用电2583.9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167.73万度,农业用电1167.53万度。80年代,工农业生产蓬勃发展,用电量激增,出现供不应求的矛盾。1985年,全县分配负荷为6765千瓦,用电却达7777.4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876.3万度,农业用电5484.8万度.全县17个乡镇799个村庄用上了电,占村庄总数的93.8%。 用电管理 1957年,县建立发电厂,用电管理由电厂负责。1967年9月,成立县农电筹建领导小组,下设机电办公室。1968年,县农机电管理所成立,下设机电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和仪表室,有职工22人。1970年,县农机电管理所改名为县农电管理所,下设用电组、会计办公室和仪表室。1971年,中央发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县农电管理所加强用电管理,对厂矿、农村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制订用电制度,用电单位必须先向供电站提出申请,报用电组审批后,方可用电,同时加强对安全用电的管理。1972年7月,县农电管理所改名为县电业局,下设办公室、生产组、财务组、仪表室,后在18个公社建立农电组。每年麦收前夕,电业局都向全县下达安全用电紧急通知,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开展季节性用电安全检查。1978年6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力供应的综合平衡,加强对电力的计划管理,实行调度、用电、变电站三级管理办法。工业生产用电采取按单位时间分配负荷。在工业和农业争电季节,采取白天供农业,晚上送工业的办法,在负荷高峰时刻,对有些用电单位限电拉闸。负荷低谷时,发动用户广开设备,削峰填谷。正常情况,全县用电达18000千瓦,高峰期,有时达到25000千瓦。1980年后,为严格加强安全用电,电业局对全县各用电户进行平衡分配负荷,加强考核检查,让用户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用电状况。1984年,全县节电795万度。1984年8月,体制改革,电业局改为电业公司,由管理型体制转向经营型体制。1985年,县电业公司下设行政、基建两个办公室,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用电4个股,1个调度所,1个变电工区及18个乡镇供电站,共有职工181人。 邹平县供用电情况表 表 13—3 ┏━━┯━━━━━━━━━━━━━━┯━━━━━━━━━━━━━━┯━━━━━━━━━━━━━━━━━┓ ┃供用│ 配 电 │ 供 电 │ 用 电 ┃ ┃电 │ │ │ ┃ ┠──┼───┬───┬──┬───┼───┬───┬───┬──┼────┬────┬───┬───┨ ┃单位│10KV线│400KV │变压│总容量│最高负│供电量│售电量│分配│工业用电│农业用电│交通运│市政 ┃ ┃ │路 │线路 │器 │ │荷 │ │ │负荷│ │ │输用电│生活用┃ ┃ │ │ │ │ │ │ │ │ │ │ │ │电 ┃ ┠──┼───┼───┼──┼───┼───┼───┼───┼──┼────┼────┼───┼───┨ ┃年份│(Km) │(Km) │台 │KVA │(KW) │(万 │(万 │(KW)│(万度) │(万度) │(万度)│(万 ┃ ┃ │ │ │ │ │ │ 度) │ 度) │ │ │ │ │ 度) ┃ ┠──┼───┼───┼──┼───┼───┼───┼───┼──┼────┼────┼───┼───┨ ┃1973│180.5 │381 │174 │7065 │2700 │1414 │1343 │ │ │ │ │ ┃ ┠──┼───┼───┼──┼───┼───┼───┼───┼──┼────┼────┼───┼───┨ ┃1974│208.8 │398.5 │176 │7125 │2800 │1361.2│1293.6│ │ │ │ │ ┃ ┠──┼───┼───┼──┼───┼───┼───┼───┼──┼────┼────┼───┼───┨ ┃1975│192.5 │410.2 │194 │11125 │4500 │1748.3│2049.2│ │1186.63 │764.25 │30.7 │67.57 ┃ ┠──┼───┼───┼──┼───┼───┼───┼───┼──┼────┼────┼───┼───┨ ┃1976│ │ │ │ │5100 │2280.8│2144.8│ │1173.2 │1868.56 │24.61 │78.42 ┃ ┠──┼───┼───┼──┼───┼───┼───┼───┼──┼────┼────┼───┼───┨ ┃1977│258 │470 │232 │13675 │5400 │2431.1│2244.5│ │1163.77 │972.88 │11.28 │93.71 ┃ ┠──┼───┼───┼──┼───┼───┼───┼───┼──┼────┼────┼───┼───┨ ┃1978│275.6 │738.5 │312 │21770 │6000 │2941.5│2583.9│2200│1267.73 │1167.53 │7.04 │121.68┃ ┠──┼───┼───┼──┼───┼───┼───┼───┼──┼────┼────┼───┼───┨ ┃1979│353.5 │805.3 │332 │23800 │9000 │3350.4│2917.2│4200│1149.3 │1655.2 │12.1 │100.6 ┃ ┠──┼───┼───┼──┼───┼───┼───┼───┼──┼────┼────┼───┼───┨ ┃1980│538.3 │993.7 │463 │33970 │9000 │4358.3│3839 │4700│1301.8 │2413.2 │12.4 │111,6 ┃ ┠──┼───┼───┼──┼───┼───┼───┼───┼──┼────┼────┼───┼───┨ ┃1981│661.6 │1301 │659 │48795 │11000 │5549.5│4957.4│4200│1246 │3574.2 │12.1 │125.1 ┃ ┠──┼───┼───┼──┼───┼───┼───┼───┼──┼────┼────┼───┼───┨ ┃1982│803 │1529 │898 │65405 │18000 │7331 │6510.7│5700│1187.8 │5158.9 │14.5 │149.5 ┃ ┠──┼───┼───┼──┼───┼───┼───┼───┼──┼────┼────┼───┼───┨ ┃1983│869.8 │1734.3│1112│77185 │25000 │7129.9│6555.1│5600│1406.2 │4940.5 │11.1 │193.8 ┃ ┠──┼───┼───┼──┼───┼───┼───┼───┼──┼────┼────┼───┼───┨ ┃1984│942.8 │2107 │1248│58935 │25000 │7698.9│7169.7│6200│1588.6 │5289.3 │12.5 │279.7 ┃ ┠──┼───┼───┼──┼───┼───┼───┼───┼──┼────┼────┼───┼───┨ ┃1985│951 │2510 │1338│95045 │ │7946.8│777.4 │6765│1876.3 │5484.8 │10.0 │2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