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个体手工业发展较早,1932年(民国21年),邹平县个体手工业主要为织布、酿酒、榨油、粉条、蒲包等,全县共117家,年产值15万余元。长山县个体手工业主要为丝织、麻织、造纸、香末、榨油、酿酒、铜器、水胶等,共有个体业者5978家,年产值达495.35万元。其中以丝织、麻织最多,丝织约3000户,麻织2500户。齐东县乡间棉织业发达,土布生产最为著名。《中国实业志》载:“鲁省造土布之县,以齐东、邹平等70余县为主,其中齐东县年产量在26500匹以上”。30年代末至40年代,战事频仍,手工业萧条。
建国前,县内私营工业较薄弱,多分布在县城及较大村镇,主要有棉织、针织、榨油、酿酒、酱园、面粉、陶瓷、造纸和印刷等。据《中国实业志》载,30年代,邹平县有机织合作社和织布厂7家,共有工人194人,年产棉布12600匹。榨油业22家,有工人105人,年产值105628元。酿酒业18家,共有资本51200元,工人157人,年产值10500元。酱园业3家,资本2933元,工人24人,年产值1900元。陶瓷窑5家,年产量75000余件,产值7500元。印刷业2家,为同新号和元祥号,有工人7人,石印机4部,铅印机1部,年产值1340元。长山县有油坊7家,工人93人,年产值82336元。造纸业44家,年产三折纸4000件,产值44000元。面粉厂1家,工人12人,年出面粉10000包,产值24000元。齐东县有华兴针织厂1家,资本800元,工人5人,年产织袜600打。油坊2家,工人12人,产值2016元。酿酒业7家,资本10000元,工人38人,年产值11424元。酱园业3家,工人23人,年产值1718元。1938年日军入侵,县内私营工业大都停业关闭。到建国初期,所剩私营工业寥寥无几。
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帮助私营工业发展生产,全县个体手工业户达到2429家。1953年,开始对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个体手工业及私营工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合作道路,将一些私营工业迅速改造为国营企业,个体手工业联合组织成集体企业。以后,大力强调集体化道路,仍有极少数人从事个体手工业。继而“文化大革命”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手工业濒于绝迹。
1978年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指导下,农村个体企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成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的必要补充。个体企业主要有建材、木器、红炉、照像、小炉匠、缝纫、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粮油加工、五金修理等行业。1985年,全县有个体工业5597户,从业人员10689人,产值3923万元,总收入4759万元,纯利润587万元。
第一节 私营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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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个体手工业发展较早,1932年(民国21年),邹平县个体手工业主要为织布、酿酒、榨油、粉条、蒲包等,全县共117家,年产值15万余元。长山县个体手工业主要为丝织、麻织、造纸、香末、榨油、酿酒、铜器、水胶等,共有个体业者5978家,年产值达495.35万元。其中以丝织、麻织最多,丝织约3000户,麻织2500户。齐东县乡间棉织业发达,土布生产最为著名。《中国实业志》载:“鲁省造土布之县,以齐东、邹平等70余县为主,其中齐东县年产量在26500匹以上”。30年代末至40年代,战事频仍,手工业萧条。
建国前,县内私营工业较薄弱,多分布在县城及较大村镇,主要有棉织、针织、榨油、酿酒、酱园、面粉、陶瓷、造纸和印刷等。据《中国实业志》载,30年代,邹平县有机织合作社和织布厂7家,共有工人194人,年产棉布12600匹。榨油业22家,有工人105人,年产值105628元。酿酒业18家,共有资本51200元,工人157人,年产值10500元。酱园业3家,资本2933元,工人24人,年产值1900元。陶瓷窑5家,年产量75000余件,产值7500元。印刷业2家,为同新号和元祥号,有工人7人,石印机4部,铅印机1部,年产值1340元。长山县有油坊7家,工人93人,年产值82336元。造纸业44家,年产三折纸4000件,产值44000元。面粉厂1家,工人12人,年出面粉10000包,产值24000元。齐东县有华兴针织厂1家,资本800元,工人5人,年产织袜600打。油坊2家,工人12人,产值2016元。酿酒业7家,资本10000元,工人38人,年产值11424元。酱园业3家,工人23人,年产值1718元。1938年日军入侵,县内私营工业大都停业关闭。到建国初期,所剩私营工业寥寥无几。
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帮助私营工业发展生产,全县个体手工业户达到2429家。1953年,开始对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个体手工业及私营工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合作道路,将一些私营工业迅速改造为国营企业,个体手工业联合组织成集体企业。以后,大力强调集体化道路,仍有极少数人从事个体手工业。继而“文化大革命”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手工业濒于绝迹。
1978年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指导下,农村个体企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成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的必要补充。个体企业主要有建材、木器、红炉、照像、小炉匠、缝纫、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粮油加工、五金修理等行业。1985年,全县有个体工业5597户,从业人员10689人,产值3923万元,总收入4759万元,纯利润5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