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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战备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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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战备训练
抗日战争年代,民兵组织的整顿训练主要是为了实战需要,多利用战争间隙开展小型多样的练兵活动。学习射击、投弹、刺杀、埋地雷和战术等军事技能。解放战争时期,民兵一手拿锄,一手拿枪,一边生产,一边练武。采取分散与集中两种形式的训练方式。 1951年,中央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在不违农时、不误生产的原则下,对民兵进行正规的军事训练。全县民兵每年进行一次组织整顿,改选民兵干部,建立各种制度。1958年,全国掀起“大办民兵师”的高潮,超越客观实际,盲目追求数量,搞了形式主义,给民兵训练造成不良影响。到1961年,全县共建民兵师15个,民兵独立团4个,民兵营15个,民兵连1218个,民兵191034人,其中女民兵100726人。由于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民兵训练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1962年,中央发出加强战备的指示,恢复了民兵训练。公社、厂矿普遍建立人民武装部,以训练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主,民兵训练本着“劳武结合”,“闲时多训、忙时少训、大忙缓训或不训”的原则进行。训练内容除射击、投弹、刺杀、土工作业和利用地形地物五大技术外,根据民兵担负的具体任务,加强不同的训练内容。人武部军事干部深入民兵连队,摸爬滚打,言传身教,训练出了一大批作风硬、技术精的神枪手、神炮手和技术能手。1964年,临池公社北园村民兵王荣兴参加全省民兵大比武,荣获一等奖,受到省军区的奖励。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训练曾一度停顿。1969年3月“珍宝岛事件”后,加强备战,民兵又恢复训练。为适应现代化战争需要,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先后颁发《一九七三——九七五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和《一九七七——九八〇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规定每三四年为一训练周期。公社、厂矿武装干部每年训练一个月,民兵营、连长每年训练15天,基干民兵每年训练15-20天。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兵种的训练。自1974年以后,县内民兵经常参加省、地、县组织的军事比武表演。好生公社乔家女民兵班在地区基干民兵比武中获队列刺杀第一名,史营女炮班获地区民兵炮击比武第一名。河阳村女炮班参加济南军区民兵军事表演赛,在军分区荣立三等功。1976年,青阳公社35名民兵参加惠民军分区组织的反空降演习,取得良好的成绩。
片9-2 好生乡女炮班进行炮击演习 1980年,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下达了《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本着减少人数,缩短周期,精简内容,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军事训练。1981年民兵整顿后,训练改为两年一个周期的训练方法,由过去的分散训练改为以公社为单位进行集中步兵分队训练,时间为1个月,内容为射击、投弹、爆破、队列、战术五项。1982年增加专业技术分队训练。1985年开始,实行民兵到县集中训练,时间为20天,参训人员505人。
片9-3 好生乡女炮班表彰大会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