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2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2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邹平县警备队  1916年(民国5年),邹平县警备队成立,有兵两棚20余人。1918年,扩编为3个分队9棚(包括一个骑兵棚)。除城内设防,又在孙镇、花沟、小店、明集等重要村镇派兵驻防。至1929年,警备队改编为保卫团。
    邹平县保卫团  1929年,警备队扩编为保卫团。下辖2个中队,每中队3个分队,每分队3个班,每班10人,并有1骑兵分队2个班,共280人。1930年保卫团改编为武装大队。
    邹平县武装大队  1930年,由县保卫团改编而成。下辖3个分队9个步兵班和1个骑兵班,计100余人。除在城里西门、北门驻防外,还在明家集驻兵1班。1931年,武装大队撤销,改为政务警。
    邹平县民团大队  1933年,邹平县有县民团大队共60人。设大队长1人,副队长1人,下辖2个排。7月,邹平划为县政建设实验县,民团大队改为行政警察队。
    邹平县行政警察队  1933年7月,邹平实验县设立行政警察队,由原公安局、民团、政警选精干组成。设队长1人,排长2人,下辖2个排,共88人。1937年12月23日,日军渡过黄河,该队逃散。
    邹平县警卫队  1933年7月,邹平实验县组建警卫队,征调受训联庄会员组成。设队长1人,教官1人,助教1人,书记1人,训练员40人。队员服役以4个月为一期,轮流抽调。1937年底,日军侵入县境,警卫队自行解体。
    长山县民团大队  1929年组建,县长兼任大队长,下设3个排,约100余人。1935年,奉命裁撤。
    长山县武装大队  始建不祥,约300人。1937年12月,日军渡过黄河,韩复榘勒令该队南下,队员不愿离开家乡,于12月27日,奔赴黑铁山,参加抗日队伍,被编为山东抗日救国军第五军第一、二两个中队旋即离队散去。
    齐东县警备队  1914年(民国3年)11月建立。初置队长1人,警兵夫42人,有短枪3支,马步枪26支。1917年10月,续招第二队。置队长1人,副队长兼书记1人,警兵夫67人,有短枪1支,步枪60支。1918年4月,警备队分为第一、二两个分队。各置队长1人,置总队长兼教练1人,有警兵120余人。1921年3月,改为警察队。
    齐东县保卫团  1918年6月成立,因县境四个区分为四大团。置总监督1人,由县长兼任。每团置总董1人,由区长兼任。全县共有兵252人,步枪100支,余皆土枪。1921年10月,改编为一总团。置团长1人,共有兵99人。1928年6月,保卫团与警察队合编为人民自卫团。
    齐东县警察队  1921年3月,警备队改为警察队。设大队长1人,分队长2人,书记1人,各种兵夫120人。有手枪4支,步枪100支。1928年3月,与警察所合编,归警察所领导。
    齐东县人民自卫团  1928年6月成立。设队长1人,分队长3人,团丁、号兵94人。有手枪1支,步枪50支。1929年11月,人民自卫团改组为警察队。置总队长1人,分队长、教练官各1人,巡官3人,警兵64人,其他人员25人,有短枪1支,步枪69支。
    齐东县人民自卫预备团  1929年1月收编红枪会、黑旗会等成立齐东县人民自卫预备团。置团总、团正、团佐、社长、里长各1人,团丁无定,多用民间土枪。
    齐东县保卫团  1929年由人民自卫预备团与各区乡自卫组织合编而成。总团部设城内。县长任总团长,下置副团长1人 区团部分设6区,每区置团长1人,团丁44人。全县共有兵292人,有短枪8支,步、土枪264支。
    齐东县民团大队  1930年10月,改警察队为民团大队。总队长由县长兼任。设中队长1人,排长3人,各种兵夫110余人。有短枪4支,步枪106支。1935年4月,民团大队奉命裁撤。
    联庄会  1930年(民国19年),遵照国民党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各县联庄会暂行章程》,县内组织联庄会。县为联庄总会,县长为总会长。每一区为一联庄分会,区长为分会长。每乡镇为一甲,乡长或镇长为甲长,负责训练各里甲会员。1932年3月,邹平县各庄抽集会员五分之一编成值日牌,值班6日,每月轮流一周。至11月,全县共编入会员97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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