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干部来源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1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1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干部来源


    建国初期,县内干部来源基本以军队干部转业为主,间有少数接受留用的旧职员和录用部分农村干部。随着国家政权组织日益健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干部需用量越来越大。干部来源主要为接受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干部转业和从工人农民中招收录用。

    〔招收录用〕
    建国后,县人事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选拔干部的标准,开始选拔、招收录用干部。1953年从勤杂人员中提拔录用8人,从农村、学校、转业军人中选拔录用7人。1960年,将1957年以前吸收为助手的90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I960年2月,将原乡镇工作人员和由企事业单位调入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286人转为干部。1963年2月从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46名长期助手中择优录用38人。“文化大革命”初期社会秩序混乱,录用干部未正常进行。1971年,从社会上招收录用65人,同时吸收一部分“以工代干”和“临干”人员。1978年10月,县人事局重新建立后,干部吸收录用工作逐步正常。同年,将100名临时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0年,农业银行分设后编制人员缺额,从待业青年、复退军人、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人中招收录用干部20人。同年12月,择优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与外语人员114人,充实了干部队伍。1982年,吸收录用新干部24人。1983年,为物价、人行、农行、财贸、工商系统吸收录用干部27人。1983年底,将全县450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其中有“文化大革命”前参加工作的16人,担任领导职务的99人。取得业务职称的60人,1979年底以前“以工代干”的119人,“以工代教”的156人,县煤矿“以工代干”的18人,其他各业中“以工代干”的42人。1984年,为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46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转干手续。同年12月,从高中毕业的城镇待业青年中为人行、农行、税务3个部门录用干部8人及1名自费走读的大学毕业生。1985年,通过严格考试、政审、体检,从乡(镇)高中毕业生、在职工人和复员军人中为法院择优录用干部20人。是年,全县共招收录用干部82人,主要充实到乡(镇)、税务等部门。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建国初期至1957年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办学能力不足,中专以上毕业生数量小,全国统一分配来县的毕业生很少。1958年,随着国民经济与髙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分配来县的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加。1959年接收115人,由县人事科负责分配,1960年,县举办卫生学校(中专)1处,95名学员于1962年毕业全部分配到卫生部门。同年,接收分配大专毕业生21人,中专毕业生17人。1950-1963年,共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119人。1965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4人。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改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负责。10年内共接收355人。1950-1983年,全县共接收大专毕业生627人,中专毕业生2343人,总计2970人(包括1978年和1979年录用的“社来社去”的毕业生)。1984年,县内成立由县长、计委、人事局、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由计委负责安排分配计划,具体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1984-1985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29人。

    〔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1949年10月至1959年10月,县内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33人,根据省、地指示,结合县内实际情况以及转业干部的特长进行了安排,尽量做到了人尽其才,使用合理。对团职干部和军龄较长、身体条件差的,照顾留在县城,年青、身体好的,尽量安排在基层。1960年,接收转业干部3人,分配到农业、林业、财贸部门。1963年上半年接收88人,分两批全部分配到县直商业部门。下半年又接收4人,分配在县直机关。1964年接收41人,按其政治表现、身体状况,分配到领导力量较薄弱的单位。1965年接收7人。1969-1975年,受“文化大革命”错误路线影响,223名军队转业干部未安排工作,全部复员回家。1980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给这部分人员改办了转业手续,并为222人安排了适当工作。1975-1985年,先后接收7批转业干部,共计400人。首先对他们进行三个月的短期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地方工作,再根据其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能力分配到位。转业干部的家属,原系干部的,由人事局安排工作;原系工人的,由劳动局负责安置;子女就学问题由教育局负责解决。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