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丧葬改革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丧葬改革
1970年以前,县内殡葬沿袭传统的土葬制。田地间茔墓累累,占用大片土地。 1976年,县内进行殡葬改革,推行火葬。于黄山公社北范村北1公里处建立火化场,占地15亩。有火化室、候化室、观化室、殡仪室、办公室等房46间,全场编制11人。当年即开始办理火化业务。各公社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村(队)建立3-5人的领导委员会,大力进行宣传、推行改革。在实行火葬的同时,各村(队)平毁大量坟头,扩大耕地面积,改变过去到处乱葬的现象。有的将骨灰平地深埋,有的以村(队)为单位建立集体公墓,有的社或村还建立了骨灰堂,集体存放骨灰盒。 自建立火化场至1980年5年内,年平均火化尸体3500具左右。1981-1983年,年平均火化尸体2300具左右。1984-1985两年共死亡9133人,火化尸体4839具,火化率为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