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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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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局建立后,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983年购置扩大器、高音喇叭等器材,进行广播宣传,并设立两个街头宣传栏、14个宣传橱窗。至1985年,共举办专栏、橱窗宣传170期,绘制法制连环画、漫画1500多幅,张贴法制图片150多幅,集市有线广播宣传50多次。1982年9月配合全省“打击流氓强奸犯罪活动”,编印宣传提纲1500多份,印刷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大幅布告1000张,宣传提纲2000多份,广泛张贴宣传。1983年8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全县出动法制宣传车420多辆次,刊出各种墙报1350期,召开群众大会850场,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5800份,利用广播宣传21次。1984年,全县建立法制夜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15000多份,为学校、厂矿企业宣讲法制课50场,培训县乡两级法制宣传骨干1174人。1985年,法制宣传以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为中心,全县购买《农民法律常识读本》55000册,《职工法律常识读本》18400册,《干部法律常识读本》3300册,培训县乡两级普法骨干5500人,宣讲法制课55场,普法工作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