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经济审判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四节 经济审判
经济审判工作,原由民事审判庭负责。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公布实施,人民法院建立经济审判庭,负责经济审判工作。经济庭采取正常办案与突击审理两种方法,除审理当事人起诉的经济案件外,还与各人民法庭密切协作,利用清理财务之际,组织巡回法庭,深入农村调处经济纠纷案件89起。自经济审判庭建立至1985年底,共受理经济案件206件,审结185件,结案率为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