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1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1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检察院建立之初,即开展接待信访工作。重新建院后,信访工作由秘书办公室兼管,配备3名专职信访干部。1981年12月信访工作移交控告申诉股,配备4名专职干部,建立登记、接待、转办、催办、查办、结案统计、归档等信访工作制度。1984年6月股改为科,检察长、副检察长开始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阅批重要来信,对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组织研究处理、指导查处。198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县检察院信访工作的四项任务。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多为民事纠纷,不同时期内容也不相同。建院初期,检举揭发干部贪污、违法乱纪的较多。1956年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后,在押人犯申诉案件增多。1957年,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后,来信来访增多。一年内就受理188件,控告、申诉的问题广泛,内容亦很复杂。1959年受理来信来访197件,其中控告干部违法乱纪的有105件。检察院重建后,群众来信来访多要求落实政策。1980年受理来信来访307件次,其中重复信访99件。1982年,来信来访反映生产队分家析产问题比较突出,林木案件上升。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多办少转。对来访者热情接待,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