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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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邹平县委员会自1960年12月22日成立,“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停止活动,1981年8月9日恢复,至1985年,历时21年,并有五届委员会,召开了10次会议。
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 1960年12月22日在邹平城召开第一届全体委员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141人。其中共产党员35人。非党群众11人,民主人士95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工作报告,列席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焦干卿为政协主席,樊临照、曲颖川、鲍泽恭、高少言、王德亭、赵涤明为副主席,选举政协常务委员37人。1962年赵涤明调走,增补李子明为政协副主席。
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 1963年6月6日在邹平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103人。其中共产党员28人,非党群众16人,民主人士59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工作报告,列席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焦干卿为县政协主席,樊临照、姜希善、李子明、高少言、鲍泽恭、曲颖川为县政协副主席。常务委员会由23人组成。
1964年12月23日至25日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县政协工作报告,列席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65年5月17日至20日在邹平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政协工作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 1966年3月12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103人,其中共产党员28人,非党群众15人。民主人士59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工作报告,列席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焦干卿为县政协主席,宋文修、李子明、姜希善、高少言、鲍泽恭、曲颖川为政协副主席。选举常务委员23人。同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工作中断。
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 1981年1月9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110人,其中共产党员49人,非党群众61人。县委书记董凤基在预备会上讲话,统战部长毕玉贞作县政协工作报告,列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人民政协的工作着重点要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上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组织的重要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政策,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大力开展对台宣传工作,促进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会议选举毕玉贞为县政协主席,李文彬、孟昭进、高少言为政协副主席,选举产生了由24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1982年2月13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协主席毕玉贞作的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调整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学习,参观视察和调查研究,作好提案处理和信访工作,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大会共收到委员提案33件。
1983年1月21日至2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协主席毕玉贞作的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指出要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和新宪法为准则,继续克服“左”的思想影响,进一步活跃政协工作。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39件。
1984年2月25日至28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县政协主席毕玉贞代表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列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 1984年5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120人,其中共产党员43人,非党人士77人。李文彬代表县政协第四届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号召全体委员继续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选举曲克祥为县政协主席,靖继贞、李文彬、孟昭进、付东岳为副主席,常务委员会由27人组成。
1985年3月24日至27日举行第二次会议。曲克祥代表政协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提出要发挥政协的优势,挖掘潜力,搞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会议增选王秀岗为副主席,增选常务委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