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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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邹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6日至10日在邹平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64人。县长焦干卿作《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韩星五提出《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会议通过1954年夏季工作决议:动员组织全县人民克服一切困难,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而奋斗。会议选举张献文、刘绍廷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55年12月23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代表16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和1956年邹平县工作规划报告。会议宣布撤销邹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建立邹平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2人,樊临照当选为县长,赵洪钧、殷兴民为副县长。大会通过了《关于争取提前完成1956年邹平县工作规划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955年度兵役征集任务的决议》。
邹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7年1月22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268人,列席代表23人。县长樊临照作《关于1956年工作总结和1957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会议总结一年来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号召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大会选举新的县人民委员会。樊临照当选为县长,赵洪钧、殷兴民、姜希善、任学三(女)为副县长。选举常念邹、王桂芬、张献文、冯立志为省人代会代表。
1957年9月3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代表254人。县长樊临照作《邹平县195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任学三作《1956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省人大代表常念邹传达省一届六次人大会议精神。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78件,由县人民委员会分别交主管部门处理。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参加“要不要社会主义,要不要共产党领导,合作社优越不优越”的大辩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邹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6月1日至3日在县城礼堂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258人,县直机关各科、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县长樊临照作《县人委工作报告》。大会决议指出,当前的突出任务是开展整风运动,进行大鸣大放,反右派斗争。会议选举新的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樊临照当选为县长,石志功、殷兴民、任学三(女)为副县长,李贤孝为法院院长。选举任学三、张培江、钟声美、王跃生为省二届人大代表。
1959年8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礼堂召开第二次会议,应到代表442人,出席代表326人,缺席116人。县长樊临照作《1958年工作总结和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争取1959年秋季农业更大丰收》的报告。会议期间,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和《公报》发表,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会议提出1959年上半年要“持续跃进”、号召全县人民动员起来,克服右倾保守思想,鼓足更大的干劲,沿着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指出的道路,夺取1959年的胜利,提前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会议增选姜希善、王德亭、杨树春为副县长。
邹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0年12月21日至24日在县城礼堂召开。到会代表424人,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县长樊临照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李贤孝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长曲本仁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由于未能正确估计全县的经济形势,受全国“持续跃进”口号的影响,忽视农业连续两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现实,提出全县工作中心仍然是“持续跃进”。会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樊临照当选为县长,殷兴民、姜希善、任学三(女)、杨树春、王德亭当选为副县长。
邹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6月1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393人,实到350人。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邹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邹平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邹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普遍、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雷锋和争创“五好单位”、“五好个人”的竞赛活动。选举新的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樊临照当选为县长,毕玉贞、高耀亭、任学三(女)为副县长。李贤孝为法院院长。选举王居仁、李生学、禚宝南、郝怀友、樊临照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4年12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225人。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会议。副县长毕玉贞作《县人委工作报告》,副县长任学三作《关于1963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决议指出:明确“阶级斗争的新形势”,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抗洪排涝救灾斗争,妥善安排灾区人民生活。
1965年5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306人,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县直各机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副县长毕玉贞作《关于当前形势和工作总结报告》,会议补选宋文修为县长,高速新、马永芝为县人委委员。
邹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3月8日至12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272人,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县直各科、局、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县长宋文修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关于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必须贯彻毛泽东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进一步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要突出政治,“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要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到底;坚持自力更生,开展“比、学、赶、帮、超”运动,夺取农业大丰收;积极推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会议选举宋文修为县长,毕玉贞、高耀亭、任学三(女)为副县长,委员17人,选举李贤孝为法院院长。
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代表大会中断达10年之久。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本县于1978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邹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23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61人,实到代表603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董凤基作《邹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学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安定团结、稳定局势,搞好社会主乂现代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批判“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提出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要坚决平反昭雪,遗留问题要抓紧查清处理。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加快建设步伐。努力繁荣文化教育事业,加快政权建设,加强全县人民的大团结。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安定团结、稳定局势,把工作中心和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选举新的革命委员会,周茂林当选为革委会主任,贾玉忠、靖继贞、白殿忠、常念邹、王学仁、郭柳宗、王永田、王锦堂当选为副主任。选举张毓一为法院院长,李贤孝为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冯永喜、阎素美(女)、李琴(女)、杨秉海、周茂林、郝怀友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邹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1年1月10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343人,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省长会议精神,隋庆阶作《邻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县内两年来医治“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创伤,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建立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会议选举常念邹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志功、王学仁、靖继贞、郭柳宗、张毓一为副主任。常委委员8人,选举隋庆阶为县长,沈旭东、白殿忠、曲克祥、孙德聚为副县长。选举张笑云为法院院长,李贤孝为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2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363人。县长隋庆阶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李焕章作《关于邹平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志功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笑云作《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李贤孝作《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补选刘义贤、陈元德、郭玉兰(女)为副县长。
1983年1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303人,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会议。县长隋庆阶作《政府工作报告》。李焕章作《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石志功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笑云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赵传武作《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翻番的规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新宪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作好各项工作,为机构改革作好充分准备。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4件。选举赵传武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丕汉、冯永喜、刘干、刘秀芳(女)、张昭、孟昭进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4年2月26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第四次会议。出席代表303人,选举了县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县直各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县长隋庆阶作《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李焕章作《关于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靖继贞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笑云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传武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提出1984年的中心任务是认真作好机构改革,努力加强政权建设。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31件。
邹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5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358人。县直各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已离休的原县委、县人大领导干部和驻邹平54803部队首长列席会议。代理县长王元甫作《邹平县政府关于邹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指出农业有重大突破,经济改革初步展开,科、教、文、卫方面有新的发展,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政权建设逐步完备。会议号召全县人民为全面实现“六五”计划而奋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仁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全县各社、镇建立了选举委员会,完成了县、社两级人代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和九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请示报告。经惠民地区行署批准县府机构设28个局(比原工作机构减少24个),经省府批复全县建立14个乡、3个镇。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36件。选举了邹平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隋庆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宝山、王学仁、孙德聚、刘玉桐为副主任。选举了县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县长王元甫,副县长陈元德、苏乃军、王臣修、郭玉兰(女)。人民法院院长林兆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传武。
1985年3月25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374人,县委、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也列席了会议。县长王元甫作《政府工作报告》,肯定1984年大抓棉花生产,加强土地管理,实行林业承包,实施北水南调、引黄补源工程规划的成绩。提出1985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各项任务。县财政局长刘相珍作《关于邹平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概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隋庆阶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林兆海作《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赵传武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孙佃儒作《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概算的审查报告》。会议收到代表议案51件。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任务和总目标而奋斗,大会增选姚铭业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长山县人民代表大会〕
长山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5日至7月10日在长山县城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33人。县长王建文作《长山县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委员会主席刘润斋作《选举工作报告》,会议听取讨论了《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和《提案处理报告》。会议收到提案357件,政府都作了解答处理。通过了关于掌握季节特点,战胜自然灾害,养猪积肥,雨季造林,搞好优抚和代耕工作,整顿巩固提高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推动农业增产,作好夏季征收工作的决议。会议选举王桂芬(女)、常念邹、孙德明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12月28日至1956年1月3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217人,列席代表27人。县委书记王建文作《施政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常念邹传达了毛泽东就全国农业发展规划问题作的“十七条指示”和山东省人代会议精神,县长高怀让作《长山县三年规划》及《长山县征兵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发展工农业生产,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努力完成520名新兵的征集任务,加强治安工作,深入开展“镇反”运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发行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选举建立长山县人民委员会,髙怀让当选为县长,姜希善为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4人。
1956年3月14日至1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218人,列席代表22人。县长高怀让作《长山县施政工作报告》,传达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行政区划的意见》,通过了《关于执行山东省人委“调整行政区划意见”的决议》,一致同意与邹平县合并。
〔齐东县人民代表大会〕
齐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6日至9日在魏桥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59人。副县长李瑞西作《施政工作报告》和《代表提案解答报告》,县长张德明作《宪法(草案)学习讨论报告》,县委书记马德杰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会议强调以开展互助合作和生产自救为中心,以防汛防涝为紧急任务。大会处理提案443条。
1955年12月3日至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142人。副县长李瑞西作《齐东县施政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意见》,省人大代表宋金英传达省人代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李惠英作《齐东县征兵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决议:全县农业合作社一年内要发展到60%,加强“镇反”工作,保证农业合作化顺利进行;工业要大力扶持农业,在统购统销的基础上实行粮食“三定”到户。会议选举建立由13人组成的齐东甚人民委员会,县长李瑞西,副县长贾富邦、马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