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商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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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
清末,商业经济渐次发展。为加强对商业的监督、指导,清廷制定了《商会法》。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长山县周村商会局成立。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周村商会局改称长山县商会,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常委3~5人。下设会长室、文书股、庶务股、会计股,下辖各种同业公会。各同业公会建行业分会,行业分会会长为商会执委,每届任期两年。至1934年(民国23年),长山县商会共有23个同业公会,会内商号1700余家。历时45年,1948年商会停止活动。
1908年(宣统元年),齐东县于长福镇成立商务分会,公推李磘溪为总理,卢尔江等10人为董事。1915年改组商务分会为商会,总理改为会长。1918年商会改组,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董事20人,共有各种商号122家。1931年,商会取销董事会,改为委员会,设执行委员9人,推选主席1人,常务委员1人,监察委员5人。至1935年,齐东县商会共有各种商号280家。
1913年,邹平县在城里设立商务分会。1915年5月改组为商会。时有各种商号125家。1923年,在会商店共有56家,多集中城里及东关,商会活动亦甚不兴盛。

〔工商业联合会〕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加强对个体工商业的领导。使之发展生产、促进国民经济恢复。1950年邹平县先后在孙镇、明集、城关、韩店四个区成立区工商业联合会,翌年,成立邹平县工商业联合筹备委员会,主任宁广义,委员16人。1953年4月,召开邹平县第一届工商业联合会成立大会。与会代表60人,代表全县900名工商业户和2400名小手工业者。选出第一届联合会委员会,周立海当选为主任,张春孝为副主任,并设有办公室。主要任务是配合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团结引导他们走集体化道路。
1956年,邹平县召开工商业联合会换届代表大会。与会代表120人,选举出邹平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3人,鲍泽恭当选为主任,周立海、马代英为副主任。1957年,工商界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商联召开工商界代表大会,传达中央指示,要求全县3000多户工商业者守职尽责、兢兢业业、克勤克俭,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1960年4月,县工商联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明确了工商联的主要任务:宣传党的政策,搞好工商业户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工商户搞好平税、定税、收税工作。选举了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解体。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年5月16日,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到会代表360人,代表着全县3802户4523名个体工商业劳动者,选举产生了邹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徐虎任主任,宋兆田、刘玉江任副主任,委员18人。会议通过《邹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和《邹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守则》,签发了《邹平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通告》,向全县个体劳动者发出倡议书。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下设18个分会,民主选举出126名分会委员。设购销服务公司1个。1985年,县内所有个体工商业劳动者全部加入个体劳协组织,共有个体工商业户8262户,会员13556人。1984~1985年,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共上缴国家税金234.98万元,工商管理费52万元,购买国库券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