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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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协会〕
建国前,中国妇女深受封建礼教束缚、压迫,处在社会最低层。1929年(民国18年)秋。县设立妇女协会筹备委员会。1930年春,成立县妇女协会整理委员会,受国民党县党部领导。开办妇女训练班,招收30余人,结业后分别到各乡进行宣传。五、六月间阎韩之战爆发,妇女协会停办。1931年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提倡男女平等,接受全省12处师范学校女生来邹平实习,到农村宣传放足,提倡婚姻自主。1932年,成立婚姻改进会,乡村成立放足委员会。研究院还成立妇婴保健会,组织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由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国民党县政府推行不力,收效甚微。

〔妇女救国会〕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号召广大妇女起来抗日。1938年,中共邹平特别支部成立,刘洁民担任妇女委员会书记,负责组织发动邹长地区妇女的抗战工作。1939年秋,刘洁民、信为民、韩豁、陈震、高俊英等人,深入焦桥一带,发动进步妇女和抗日军人家属组织妇女救国会。在韩家套组织起邹长地区第一个农村妇女救国会组织,会长为赵大娘(本人无名)。之后,李家套、刘家套、朱家套、大成、纸坊、三元、刘家桥等村相继建起妇女救国会。1940年春,长山六区在大成村召开全区妇救会长会议,建立区妇女救国委员会,民主选举赵大娘为区妇救会主任。同时,长山八区也建起区、村妇救会组织。1941年2月,清西地委在邹平七区胡家屋子(今属高青县)召开清西地区各县抗日救国联合会代表会,成立清河区抗日救国联合会清西分会,杜之唐当选为会长,韩豁(女)为副会长。同时,分别成立清河区工、农、青、妇救国会清西分会,韩豁为妇救会长。此后邹、长各区都成立区妇救会,县委成立妇救会,设会长1人,信为民为邹平县妇救会会长,陈震为长山县妇救会会长。随着抗日战争的不断发展,妇女的抗日热情不断高涨,在根据地和游击区,各村都成立妇救会组织,为八路军、游击队做军鞋,筹军粮,站岗放哨,救护伤员,掩护地方干部,侦察敌情,动员亲人参加抗日部队,组织妇女为军烈属代耕代种。抗日战争胜利后,妇救会会长改为主任。在县妇救会领导下,妇女积极投入土地改革,除奸反霸,拥军支前的斗争。1939~1949年10月,邹平县妇救会主任先后为刘洁民、信为民、高岳峰、王曰新;长山县妇救会主任先后为陈震、王岩、胡兰芳、王建民、张翠山;齐东县妇救会主任先后为陈秀英、夏婉兰。

〔县妇女联合会〕
1951年3月12日,省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决定:县、区、乡妇女组织称民主妇女联合会,行政村妇女组织称妇代会。县妇联设主任、副主任,区以下设主任1人。邹平县56个乡有36个乡建立妇女联合会,50%的村庄建立妇代会。1957年10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副主任,村妇女组织仍称妇代会。全县43个乡都配备一名专职妇女干部。1961年3月。县建立妇女联合会委员会,85个小公社有80个配备了兼职或不脱产的妇联主任,983个生产大队配备了妇女队长,兼管妇代会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机构陷于瘫痪,停止工作。1973年,邹平县召开第七届妇女联合会代表大会,恢复妇联组织。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2 人。全县18个公社都建立妇女联合会委员会,配备专职主任。803个生产大队建立妇代会。1985年,全县有脱产妇女干部24人,93%的村庄建立了妇代会组织。

〔妇女代表会〕
建国后,县妇联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召开了多次妇女代表大会。至1985年,邹平县妇联共召开8届11次代表会议。长山县妇联共召开4届6次代表会、齐东县妇联共召开两届代表会。
一、邹平县妇代会
邹平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春,在城里教堂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委员会,王日新当选为妇联主任。
1952年4月,在西关县学召开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123人。会议总结了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号召全县妇女开展增产节约和春季生产竞赛,参加互助合作和学习文化,贯彻婚姻法,并通过了大会决议。会议改选陆杰为县妇联主任。
1953年1月在城里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总结了上年度的妇联工作,通过了工作决议,要求全县妇女继续搞好互助合作运动,支援抗美援朝,大力宣传婚姻法。
邹平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4年7月在县学召开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174人。会议总结第一届妇联的工作,通过关于发动妇女积极参加互助合作、统购统销、做好妇婴福利工作的决议。选举出由15人组成的县妇联第二届委员会,孙宝芝当选为主任,马桂兰、刘爱玉为副主任。
1955年2月在县学召开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173人。县委副书记高会三作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县妇联总结上年的工作,表扬了198名妇女积极分子。
邹平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6年秋在县学召开,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意见。选举县妇联第三届委员会,王兰英当选为主任,刘占景当选为副主任。
邹平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7年8月19日至23日在县学召开,与会代表331人。会议总结前段工作,交流了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经验,提出关于参加农 业生产,植树造林,以社会主义原则处理婚 姻与家庭问题的工作意见。选举第四届妇女 联合会委员会,王兰英当选为主任,刘占景为副主任。
邹平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8年11月在邹平礼堂召开,会议代表499人。县委副书记高会三作政治工作报告,县妇联主任王兰英作工作总结报告。会议表彰了21个妇女工作先进集体,90名妇女工作先进个人。选举出第五届县妇联委员会,王兰英当选为主任,刘占景为副主任。
邹平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 1963年2月21日至24日在礼堂召开,会议代表421人。县委副书记丁宝文作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刘爱玉作上届妇联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了25人组成的县妇联委员会和7人的常务委员会。刘爱玉当选为主任,刘占景为副主任。
邹平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 1973年3月4日至6日在礼堂召开,会议代表860人。县妇代会筹备小组组长谢桂兰作《全县妇女团结起来,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大会决议。会议选举了由33人组成的县革命妇女委员会(不久,即改为县妇女联合会),谢桂兰当选为主任,刘占景为副主任。
邹平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 1979年3月22日至24日在礼堂召开,会议代表850人。县委副书记田茂才作政治工作报告,县妇联主任谢桂兰作《全县妇女团结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毓一作法制教育报告,科委主任李文彬作科学技术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第八届县妇联委员会,谢桂兰当选为主任,刘占景为副主任。
二、长山县妇代会
长山县第一届妇女代表会议 1949年春在乐礼村召开。会议总结了长山县前段妇女工作,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土改运动,送子送郎参军支援前线,解放全中国。会议选举了第一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张翠山当选为主任。
长山县第二届妇女代表会议 1951年5月27日在长山大七里庄召开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150人,党团员占三分之一。会议总结了土改、抗美援朝和动员参军工作,制定了今后妇女工作意见。选举出由19人组成的县妇联委员会,孙瑞贞当选为主任,岳淑佩为副主任,常务委员3人。同时还选举了出席淄博专区妇代会的代表。
1951年12月27日在长山大七里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要求全县妇女积极开展冬季农副业生产,文化学习,参加民主建政,宣传婚姻法,拥军优属等工作,通过了大会决议。
长山县第三届妇女代表会议 1952年4月13日在长山召开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265人。会议总结了上届妇代会的工作,通过了大会决议。号召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各项生产劳动,大力宣传婚姻法,处理好婚姻问题。会议选举出21人的县妇联第三届委员会,孙瑞贞当选为主任,岳淑佩、郑长惠为副主任。
1953年2月3日在长山召开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283人。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提出了继续发动妇女参加各项工作的要求,部署了春节后各区、乡召开妇女代表会的工作任务。
长山县第四届妇女代表会议 1954年11月1日在长山礼堂召开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291人。会议以贯彻互助合作为中心,统购统销为重点,号召开展冬季生产,开展学文化运动,宣传贯彻《宪法》、《婚姻法》,搞好妇婴保健和拥军优属工作。选举了第四届县妇联委员会,孙瑞贞当选为主任,郑长惠当选为副主任。
三、齐东县妇代会
齐东县第一届妇女代表会议 1953年秋在魏桥召开。县委书记马德杰作政治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前段妇女工作,部署了以后任务。选举出齐东县第一届县妇联委员会,鹿秀莲当选为主任,王兰英为副主任,常务委员3人。
齐东县第二届妇女代表会议 1955年12月在魏桥召开。会议选举了第二届县妇联委员会,王兰英当选为主任,崔金凤为副主任。

〔妇联活动〕
建国后。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土改复查,民主建政工作,参加拥军、动参运动,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动员、组织妇女学习文化,参加互助合作,参加农业生产。1952年,邹平县妇联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人数占妇女劳力的65%。动员8300名妇女参加了各种类型的互助组,8389名妇女参加速成识字班和民校的政治文化学习。各级妇女组织协助处理婚姻案件354件。1955年,全县33290名青壮年文盲、半文盲妇女中,有3479人摘掉了文盲帽子,有12888名参加了文化学习。培训新法接生员120人,培训婴幼儿保育员100人,办农忙托儿所114处,入托婴幼儿653人。1957年,全县80%的青壮年妇女参加了农业生产,190名妇女被选为乡、社干部。1958年,在县城南修建水库,参加劳动的妇女占50%,余修副省长为此命名为“三八水库”。1963年,各级妇联采取分片包干办法,组织各种形式的互助互济,发展农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病进行普查防治。1965年后,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知识。1973年,妇联组织配合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主义建设,县内各级领导机构中有妇女干部999人,妇女党员1634人。
1979年后,县妇联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发动妇女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争当“三八红旗手”和创建“五好家庭”。1985年底,全县评出“三八红旗手”17600人,“三八红旗集体”87个,“五好家庭”13271个。全县幼儿园 (班)发展到580处,入园率67%,入托率55%。县妇联发动妇女开展“战士在我心中”活动,以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战斗英雄人物为榜样,向广大妇女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全县妇女捐赠人民币2829元,背心278件,毛巾1882条,锦旗5面,鞋垫1820双,汗衫51件以及裤头、枕巾、手绢、香皂、牙膏、牙刷等日用品,寄往云南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