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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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举行了著名的黑铁山起义,揭开了邹长地区抗日斗争的序幕。为开辟抗日根据地,组织领导人民全面抗战,1938年秋,中共邹平特别支部建立。刘博泉任书记兼组织委员,李余鲁任宣传委员,刘群任青年委员,刘洁民(女)任妇女委员。直属清河特委领导。
1939年5月,中共邹长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焦桥孙家庄召开,成立中共邹长中心县委。李寿龄当选为中心县委书记,刘博泉、王丁一先后为组织部长,王丁一、刘辉文先后为宣传部长,刘力夫为民运部长,石宝林为军事部长,刘洁民、陈震(女)为妇救会委员,苏冠英为农委书记,辛冠洁为青委书记,刘震东为秘书。下辖邹平、长山、桓台、齐东、章丘、历城等县党组织。此后桓台四区,长山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八区,邹平四区先后建立区委会。1940年3月,李寿龄调走,张文韬调任中心县委书记,刘辉文任组织部长,何达任宣传部长,杜之唐任青委书记,吕洗尘任财委书记,陈纪明任各救会会长,刘洁民(女)为妇救会委员,刘润生、张欣荣先后为秘书。下辖北邹长的长六区(焦桥一带)、长五区(苑城一带)、邹四区(小店一带)、桓四区(东平、西营一带)、邹七区(小清河以北)和南邹长的二八区(好生、西董一带)、长三四区(张坊、房镇一带)、长七区(礼参一带)、长九区(卫固一带)等区委。
1940年9月,为加强邹长北部地区抗日斗争的领导,成立中共邹平县委。刘博泉、孙瑞符先后任县委书记,范雨村任组织部长,马国桢、杜伯玉先后任宣传部长。经常活动在焦桥、苑城及小清河沿岸一带,下辖长六区、长五区、桓四区、邹四区、邹七区五个边联区区委。
12月,以邹长中心县委为基础,在焦桥韩家套成立中共清西地委。张文韬任书记,韩洪甫任组织部长兼宣传部长(后张仲明任),杜之唐任青委书记,韩豁(女)任妇委书记,于东海任保卫部长,李奇(李晓民)任秘书。根据当时形势要求,撤销邹平县委,由清西地委兼管邹平的工作。清西地委领导桓台、长山、高苑、章历和邹平等县的党组织。
与此同时,清西地委在邹长南部成立长山县委。宋毅行(怡翔)任书记,王耕野任组织部长,白辉、杨竹庭先后任宣传部长,韩星五任各救会会长。1942年11月,韩洪甫任县委书记,宋鲁民任副书记。
1943年1月,清西地委重新建立邹平县委。杜之唐任书记,李万顺任组织部长,刘润生任宣传部长。下辖邹一区(大成一带)、邹二区(焦桥一带)、邹三区(小店一带)、邹五区(苑城一带)、环城区(长山城西一带)五个区委。
1943年6月,抗日根据地实行党的统一领导,统一军事指挥。红军干部克明调任邹平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杜之唐为副书记。张维滋调任长山县委书记兼县长,韩少伊任组织部长,韩星五、王耕野先后为各救会长,马澄清为青委会书记。下辖第一区(城关)、第二区(好生)、第三区(张坊)、第四区(房镇)、第七区(淦河)、第八区(西董)六个区委。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恢复原邹平、长山区划。邹平县委从大成村迁至邹平城里,杜之唐继任县委书记,李奇任组织部长,刘润生任宣传部长,韩星五任民运部长。下辖一区(黄山)、二区(石樊)、四区(韩店)、五区(明集)、六区(孙镇)五个区委。1947年2月,何方明调任邹平县委书记,陈宝玺、李奇任副书记。至1949年10月,组织部长先后为李奇、刘玉亭、张维贤,宣传部长先后为刘润生、孙伯章、谢伯华,民运部长为韩星五。同时,长山县委迁至长山城河南村,郭萍调任书记,韩少伊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杨竹庭任宣传部长。1946年夏,韩少伊接任书记,李梦夫任副书记兼宣传部长,王子成任组织部长。1948年,李梦夫接任书记,李式琇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白丁任宣传部长,县委驻乐礼村。下辖一区(城关)、二区(好生)、三区(张坊)、四区(房镇)、五区(苑城)、六区(焦桥)、七区(礼参)、八区(西董)八个区委。
1945年8月,渤海区党委成立中共齐东县工作委员会,任曰淼为工委书记,胡为新、张鼎、梅景生为委员。10月,齐东县委成立,宋鲁民任书记,胡为新任副书记,委员6人。1948年1月,胡为新接任书记,张洪钧任组织部长,秦景文任宣传部长,马澄清任民运部长。县委先后驻九户、台子、魏桥,下辖九户、黑里寨、台子、曹务、延安、西码头六个区委。
1946年12月,渤海区党委成立齐东中心县委和西线指挥部,王效禹任中心县委书记,宋鲁民任(即宋彦豪)副书记,分管邹平、章历、齐东、青城等县的工作。1947年7月,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为适应斗争形势需要,邹平一、二区,长山二、八区和章丘五区联合成立中共长白山工作委员会,李梦夫任工委书记,李奇任副书记。1948年春,县境解放,长白山工委撤销。9月,济南解放后,齐东中心县委和西线指挥部随之撤销。
建国后,县委机构得到健全发展,县委会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若干人,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学等。邹平县委第一任书记陈宝玺、副书记马焕文,委员9人。长山县委第一任书记李梦夫,副书记李式琇,委员10人。齐东县委第一任书记宋福永,副书记秦景文,委员12人。1951年1月,县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0月设立农业委员会。1952年设立机关党委。1954年改农委为农业生产合作部,5月设财贸部。10月,县委秘书室改为办公室。1955年11月,改县学为党训班,翌年又改为党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增设工业交通部、政法部和文教部。
1956年5月23日,召开邹、长合县后的第一次党代会,选举焦干卿为县委第一书记,王建文为第二书记,陈树臻、伊丕麟、高会三、赵福记为副书记,县委委员25人,并建立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10人。下设职能部门12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监察委员会、机关党委、农业生产合作部、财贸部、工业交通部、政法部、文教部。县人民委员会设党组,兵役局设党委,下辖12个区、乡(镇)党委。
1958年2月,县委设立邹平县报社,6月撤销政法部。1959年1月,县委设立书记处,省委派金丰任邹平县委第一书记。8月调走,焦干卿接任第一书记,其他副书记均为书记处书记。下辖18个公社党委。1960年,农业生产合作部改为农村工作部,同年11月28日,县报社撤销。1961年12月撤销财贸部、工业交通部和文教部。1962年10月,撤销县委书记处,焦干卿继任县委书记。县委直属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监察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和县直机关党委,下辖15个区党委。1965年9月又合并为9个区委。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机构陷于瘫痪。1967年3月30日,“造反”的群众组织夺了县委的领导权,建立“革命委员会”,内设政治部,代行县委的职权。1967年10月,建立中共邹平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军队代表郭志臣、薛允德先后任组长。1971年11月,中共邹平县第三届代表大会恢复建立中共邹平县委员会,刘传经任书记。1973年11月,恢复建立机关党委。
1975年5月,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相继恢复。1977年2月,魏斌调任县委书记,副书记6人,常委14人。1978年8月,董凤基任书记,副书记5人,常委17人。县委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机关党委。下辖18个公社党委。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县委机构相继恢复建立健全起来。1979年5月,恢复建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4月建立县档案局,9月恢复农村工作部,1981年7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12月设立老干部局。1984年3月,政治体制改革,设立政法委员会,企业政治部,改18处公社党委为3个镇党委,14个乡党委。12月,召开中共邹平县第五次代表大会,董凤基任书记,王元甫、曲克祥、刘遵芳任副书记。县委下设职能部门13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机关党委、党校、党史办公室、政法委员会、档案局、老干部局、企业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辖17个乡镇党委、3个县直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