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境域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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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旧有8乡,即伏生乡、长白乡、醴泉乡、梁邹乡、仁义乡、会仙乡、齐东乡、青城乡。1379年(明洪武十二年),割会仙、齐东二乡益齐东县。1503年(明弘治十六年)又割梁邹乡之半并入齐东。1504年(明弘治十七年)割青城乡益青城县。所余5乡又析出城郭编户,增立坊郭乡。直至清末,全县共辖6乡,编55里,即坊郭乡编4里,伏生乡编15里,长白乡编10里,醴泉乡编11里,仁义乡编9里,梁邹乡编6里,共领352村。
民国初,袭清末区划,全县划7乡辖55里。1929年(民国18年),废乡划区,全县划为7个区:一区城关、二区青阳、三区黄山、四区小店、五区明集、六区孙镇、七区田镇,下辖16镇,141乡,344 村。
1933年(民国22年)7月1日,邹平县划为县政建设实验县,改7个区为14个乡。除城里四关为首善乡外,其余为数字序列:第一乡韩坊,第二乡青阳,第三乡三官庙,第四乡逯家庄(今新民村),第五乡黄山,第六乡小店,第七乡韩店, 第八乡明集,第九乡吴家,第十乡崖镇,第十一乡王伍,第十二乡辉里庄,第十三乡花沟。
据1937年(民国26年)地图资料载:时县境域南部以水点头、象山、摩诃山、歪歪顶、梯子崖、凤凰山等为自然县界;西部以董家庄、段家桥、王少堂、张家辛桥、杨家、丁家为县界;北部以辛梁镇、长槐家、故王台、都路平、龙桑树、 沟王庄、魏家庄、马家石槽(龙桑树以下4村在今高青县)为县界;东部以南唐、蒙家庄、河涯、魏家庄、毛张庄、黄鹂 庄、旧口、张家套、释家套、辉里庄、郑家庄、安家庄、宋家套、王旺庄、李星耀、田镇(宋家套以下4个村在今高青县)为县界。县境南北长约40公里,东西宽约21.5公里,境域面积536.25平方公里。
1938-1943年,废乡沿用民国18年区划,全县仍为7个区:一区城关、二区青阳、三区黄山、四区小店、五区明集、六区孙镇、七区田镇。
1943年6月,根据抗日斗争形势需要,将七区划归高苑县,仍称邹七区。1945年冬,又划归青城县。
1949年,邹平县境解放,全县划为1镇5区:城关镇、黄山区、醴泉区、明集区、店子区、王伍区。1950年4月,城关 镇撤销,并入黄山区。
1950年9月,奉命改区名为数字序列,将黄山、醴泉、明集、店子、王伍5个区分别改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共辖56个乡。
1955年4月,章丘县所辖炭张、芽庄两乡8个自然村划归邹平县,分属第二、第三两个区。
同年8月,区划调整,改5个数字区名为黄山区、石樊区、明集区、清河区、孙镇区,原56个乡并为38个乡,共辖1镇40个乡295个自然村。
黄山区辖 邹平镇、东范乡、黄山乡、新民乡、柳韩乡、鄢盖乡。
石樊区辖 青阳乡、韩李乡、会仙乡、冯石乡、西代乡、郎君乡、张高乡、醴泉乡、耿刘乡、炭张乡。
明集区辖 明集乡、崖镇乡、颜集乡、边河乡、滨湖乡、菅宋乡、许宋乡、左吴乡、粉田乡、辛梁乡。
清河区辖 清河乡、韩店乡、小店乡、旧口乡、王驼乡、崔韩乡、实户乡、滕马乡。
孙镇区辖 孙镇乡、王伍乡、西刘乡、赵安乡、辛辉乡、时家乡、大里乡。
195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长山县撤销,并入邹平县。同时将焦桥区并入苑城区。同年12月区划调整,全县划为1镇 10区,43乡,698村。
邹平镇。
黄山乡。
孙镇区辖 孙镇乡、信家乡、有里乡。
明集区辖 明集乡、实户乡、滨湖乡、郑马乡、辛梁乡。
清河区辖 韩店乡、小店乡、旧口乡。
石樊区辖 石樊乡、青阳乡、耿刘乡、会仙乡、冯石乡。
苑城区辖 苑城乡、大丁乡、焦桥乡、刘套乡、道口乡。
官庄区辖 长山乡、甘埠乡、官庄乡、礼参乡、大由乡。
好生区辖 好生乡、曹家乡、苗家乡、西庵乡、河滩乡、韩塘乡。
临池区辖 临池乡、双河乡、古城乡。
张坊区辖 张坊乡、南闰乡、大姜乡、礼官乡、
马尚区辖 马尚乡、房镇乡、九级乡。
1958年1月,撤区并乡。全县辖1镇20乡:即邹平镇、冯石乡、青阳乡、西董乡、临池乡、好生乡、马尚乡、房镇乡、 张坊乡、南阎乡、长山乡、礼参乡、大由乡、苑城乡、焦桥乡、韩店乡、孙镇乡、郑马乡、明集乡、黄山乡,辛辉乡。同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制,原1镇20乡改为21个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齐东县奉命撤销,其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魏桥、码头6个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同时马尚、房镇、南阎、张坊4个人民公社划入淄博市张店、周村两个区。县内区划又作调整,划为邹平镇和冯石、西董、好生、临池、长山、大由、苑城、焦桥、礼参、韩店、明集、青阳、郑马、孙镇、辛辉、九户、魏桥、码头、黑里寨、青城、花沟21个公社。
1959年11月,将原21个人民公社合并为18个人民公社,即邹平镇、好生、临池、长山、礼参、苑城、焦桥、孙镇、韩店、九户、魏桥、码头、明集、青阳、西董、黑里寨、花沟、青城。
1960年,桓台县的辛庄、冯马、胡马、齐马、坊子5个村划入邹平县焦桥公社。
1961年5月,改公社为区,下辖小公社,全县共辖18个区,109个公社。同年10月,复置高青县,将青城、花沟、黑里 寨3个区划归高青县。
1962年3月25日,炭张、芽庄等8个村复划归章丘县。同时,辛庄、坊子等5个村复划归桓台县。
至此本县境域始定。西南部以长白山脉为自然县界,南部以西高、柏家、郑家庄、小黄埠、望京、吕家、东台、东黄、红庙、古城为县界。东部以东董、史营、八里河、二槐、黑土、小果园、鲍家庄、前芽、尚旺、长韩、石官、柳寺、东尉、后柏林、梁郭、西宰、西营、许家码头、张官庄为县界。西部以西董庄、段桥、王少堂、张家辛桥、王家寨、丁家庄、小魏家、小苏家、菅家村、五龙堂、小郭家、冯王、刘平、小杨家、田拐为县界。北部分别以黄河与小清河为自然县界,两河之间以小牛家、宋四牌、孟胡、小赵、李金为县界。
1964年3月,撤销礼参区,河涯公社划归好生区。礼参、吕家两公社划归长山区。全县共有14个区,85个小公社,841 个生产大队。
城关区辖 见埠、郎君、前城、鄢盖、张高、新民、城关7个公社,68个生产大队。
西董区辖 台头、会仙、朱塘、西庵、河滩、南塘、冯石7个公社,61个生产大队。
好生区辖 乔家、曹家、苗家、河崖4个公社,38个生产大队。
临池区辖 临池、佛生、双和、黄山、古城5个公社,40个生产大队。
长山区辖 南关、官庄、田家、甘埠、乐礼、礼参、吕家7个公社,75个生产大队。
苑城区辖 苑城、中王、陈度、杏村、大由、小井6个公社,67个生产大队。
焦桥区辖 焦桥、道口、东杜、牛家、孙段、刘套、东平7个公社,40个生产大队。
韩店区辖 韩店、旧口、肖镇、小店、4个公社,33个生产大队。
明集区辖 明集、红星、辛梁、滨湖、崖镇、郑马、实户7个公社,68个生产大队。
青阳区辖 青阳、耿刘、陈化、西窝陀4个公社,20个生产大队。
孙镇区辖 孙镇、安祥、时家、高家、辉里、有里6个公社,45个生产大队。
九户区辖 九户、长兴、河沟、石店、南北张、吴庄6个公社,72个生产大队。
魏桥区辖 范家、店子、台子、豆八、曹务、路家、大坡、西码头8个公社,110个生产大队。
码头区辖 码头、成集、李坡、草庙、归苏、大寨、延安7个公社,63个生产大队。
1966年9月,区划调整并为9个区,即城关区、西董区、临池区、长山区、焦桥区、明集区、孙镇区、魏桥区、码头区。
1968年8月,撤销9个区改为18处人民公社,即城关、黄山、西董、好生、临池、乐礼、长山、苑城、焦桥、韩店、孙镇、青阳、明集、郑马、九户、台子、魏桥、码头,下辖83个管理区。
1982年5月,撤销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行政区域不变。明集公社更名为明家集公社,乐礼公社更名为礼参公社。同年12月,郑马公社改名为里八田公社。
1984年,黄山公社并入城关镇,改称邹平镇。同年,取消人民公社体制,全县划为3镇14乡,即邹平镇、长山镇、魏 桥镇、好生乡、西董乡、临池乡、礼参乡、苑城乡、焦桥乡、韩店乡、孙镇乡、明家集乡、青阳乡、里八田乡、九户乡、台子乡、码头乡。下辖83个办事处,887个自然村,857个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