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新农合试点县,新农合工作在我县全面铺开。2006年,
全省实施"360"工程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我县孙镇、明集、临池三镇纳入全省实施范围,县财政
对农村医疗保障工程补助400万元。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由700元/年
提高到900元/年;城市由160元/月提高到200元/月。从2006年10月1日起,我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每人每月480元执行。2007年全省实施"1127"工程加强全省卫生院建设,我县所有镇卫生院纳入实施范
围,县财政对农村医疗保障工程补助600万元。从2007年10月,全县农村低保金实行"一本通"发放,方
便了群众。2008年,首批选择长山、孙镇、韩店、码头、高新5个镇(办)进行农村卫生普惠工程试
点。2009年,进行了镇办卫生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了镇办卫生院上划工作,共上划在职人员673人,
离退休人员232人。当年我县调整了新农合资金筹集与补偿方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年/人;县以上财
政补助80元/年/人,其中:省市财政补助42.5元/年/人,县财政补助37.5元/年/人。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视图
2004年3月,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新农合试点县,新农合工作在我县全面铺开。2006年,
全省实施"360"工程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我县孙镇、明集、临池三镇纳入全省实施范围,县财政
对农村医疗保障工程补助400万元。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由700元/年
提高到900元/年;城市由160元/月提高到200元/月。从2006年10月1日起,我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每人每月480元执行。2007年全省实施"1127"工程加强全省卫生院建设,我县所有镇卫生院纳入实施范
围,县财政对农村医疗保障工程补助600万元。从2007年10月,全县农村低保金实行"一本通"发放,方
便了群众。2008年,首批选择长山、孙镇、韩店、码头、高新5个镇(办)进行农村卫生普惠工程试
点。2009年,进行了镇办卫生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了镇办卫生院上划工作,共上划在职人员673人,
离退休人员232人。当年我县调整了新农合资金筹集与补偿方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年/人;县以上财
政补助80元/年/人,其中:省市财政补助42.5元/年/人,县财政补助37.5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