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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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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
2004年,邹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逐步将执法管理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对城区 道路实行了严格的等级化管理制度,按区域位置和交通条件将城区道路划分为四个等级管理,即禁摆 街、严摆街、规范街、可摆街,结合路况合理安排摊位。先后对城区所有交通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 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单位庭院、三包责任区、居住小区、广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范围内 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开展了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2005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总抓手,从执法依据、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案件处 理等五个方面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建设,创新理顺了执法各项机制。针对当时行使的执 法权限整理汇编了《执法手册》,保证了法规依据明确、处罚标准一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城 区市容标准》和《执法工作日志》、《城市管理八项机制》等管理规章。 2006年,进一步强化落实全日制和错时制值班制度,实现了对整个城区的有效全面执法管理。4 月初,为打造"阳光城管"新亮点,启用了2辆电瓶巡逻执法车,经过人员的严格挑选上岗和巡查制度 的规范建立,定期在城区主干道巡逻执法,组建成立了执法特勤中队,全面加强了错时制管理的落实 到位。 2007年,充分利用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大对城管法律法规和执法管 理动态的宣传力度,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坚 持创办《城管动态》和《工作简报》两个内部期刊,及时客观地总结和反映执法管理动态,按时报送 分管领导、有关单位和市业务部门。 2008年7月,《邹平县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试行)》正式实施后,确定了集 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范围,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涉及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范围,建立了公安保障机 制。对夜间烧烤和大排档进行了清理规范,界定了鄢家烧烤城和三八街以西南关村两处定点经营场所。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在设置建筑垃圾定点消纳场的同时,与建设、房管部门规范了房屋拆迁审批程序, 落实房屋拆迁手续的办理环节。 2009年,在执法工作中突出抓好市容市貌整治,对临街店铺的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 流动摊点、乱倒垃圾以及违规、破损广告牌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规范治理了黄山大集、邹平大集、 黛溪一路天天集,使集市运行规范有序。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成立了黛溪湖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人 员和车辆,修缮了办公场所,加强了对黛溪湖秩序和卫生管理。公安保障机制得到加强,县委任命县 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城管局副局长,确定了公安保障队伍。在规范设置城区公共停车位和货运停车 市场的同时,经县政府批准,与公安局组建成立了联合执法中队,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大货车违章 进城展开集中治理。利用公安交通电子监控资源共享建设数字化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圆满完成了"三 迎"(迎国庆、迎全运、迎国家卫生县城复核)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对我县的复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