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至8月,开展了第三次山东省荒漠化和沙化监测;6月,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对我县重点
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 在台子镇北部, 黄河堤南2公里范围内的1203亩林地,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
2005年,开始落实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监测调查工作于2006年展开,全县划分公益林小班503个,总
面积6.3万亩。2007年,山东省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对我县83个调查样点逐一进行了调查,样点
复原率达到100%。2008年,圆满完成了荒山造林规划、黄河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规划、鹤伴生态农
业园区林果业建设规划以及山区防护林建设、黄河防护林建设等七个项目建设书的编制工作,并被省
林业局评为"荒山造林调查规划先进单位"。2009年2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国
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鲁证办发【2009】8号)。4月14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滨州市关于加快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滨政办发【2009】26号)。4月27日,邹平县人
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落实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邹政办发【2009】22号)。根据上述文
件要求,我县在2009年4月底启动了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国有林场苗圃分类经营改革;
二是加快国有林场苗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四是进一步深化
国有林场苗圃内部改革。8月,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林业局起草了《邹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
意见》,并报县政府备批,为搞好我县林改工作打下了基础。还完成《邹平县水系林业生态保护带建
设工程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邹平林业)》的编制。
【其它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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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至8月,开展了第三次山东省荒漠化和沙化监测;6月,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对我县重点
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 在台子镇北部, 黄河堤南2公里范围内的1203亩林地,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
2005年,开始落实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监测调查工作于2006年展开,全县划分公益林小班503个,总
面积6.3万亩。2007年,山东省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对我县83个调查样点逐一进行了调查,样点
复原率达到100%。2008年,圆满完成了荒山造林规划、黄河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规划、鹤伴生态农
业园区林果业建设规划以及山区防护林建设、黄河防护林建设等七个项目建设书的编制工作,并被省
林业局评为"荒山造林调查规划先进单位"。2009年2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国
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鲁证办发【2009】8号)。4月14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滨州市关于加快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滨政办发【2009】26号)。4月27日,邹平县人
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落实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邹政办发【2009】22号)。根据上述文
件要求,我县在2009年4月底启动了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国有林场苗圃分类经营改革;
二是加快国有林场苗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四是进一步深化
国有林场苗圃内部改革。8月,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林业局起草了《邹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
意见》,并报县政府备批,为搞好我县林改工作打下了基础。还完成《邹平县水系林业生态保护带建
设工程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邹平林业)》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