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责任保险和安全社区创建】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年鉴(2004-200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article/4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article/4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责任保险和安全社区创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众责任保险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106号)
的要求,2005年4月28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县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首先在网吧、 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先行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并陆续在其他行业单位全面实行。
2008年3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邹平县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邹政办发【2008】
3号),规定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冶金
有色、钢铁铸造、棉纺织加工、机械制造、热电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除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外,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为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其他行业企业单位也要参照本办
法的规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为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各镇办为农村居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要
为建筑施工人员组织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09年底,已组织258家企业办理了安全责任保险,投保
金额130万元,可为企业化解事故死亡赔偿风险金4.2亿元。
    2009年6月30日,举行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启动仪式,确定了首批试点单位,县政府下发了《邹平
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09】27号),成立了邹平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
员会。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邹平县安全社区促进项目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并制定出台了《邹平县
关于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项目实施督导工作的意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
理考核。县安促委于7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邹
安促委〔2009〕3号),明确了十二个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配合的部门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各
创建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努力实现一年争创市级安全社区, 两年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目标。 同日,县安促委办公室下发了
《镇办(开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委员会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对镇办、开发区建立健全组织
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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