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05年以来,县政府安委会每年都印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每年都与各镇办、
开发区、县直部门、较大规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并对责任内容细化分解,实行量化考核,组织检查考核组一年两次对各镇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加强安全生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坚持实行
镇办、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月度报告制度; 坚持定期编发《邹平县安全生产信息》 和《安全
生产月度形势分析》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月度通报》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分
析,跟踪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层层分解责任内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了覆盖全县
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2006年4月,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县政府安委会办
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邹安委办发【2006】 13号)、
《关于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邹安委办发【2006】14号,组
织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签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
责任承诺书》,督促其抓好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组织所有高
危行业领域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确保重大危
险源得到有效监控。2007年8月,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邹
发【2007】12号),提出狠抓"源头监管,隐患治理,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四大环节。2008年4月,县
政府印发了《邹平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邹政发【2008】12号)。同年5
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充实邹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邹政办字〔2008〕
42号)。6月,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印发了公开信;8月,
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邹平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邹
政办发【2008】28号)。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业户)签订《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共计8857份。2009年4月,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严防严查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决定》 (邹发〔2009〕 9号)。同月,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
《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 (邹政办发〔2009〕18号),对
全县各镇办、开发区及44个县直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同年7月,建立了工作信
息周报制度,要求各镇办、开发区用写实性手法真实记录上报各镇办、开发区安监站和县局各科室、
监察大队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了责任制度落实。
【责任制度建设】
视图
我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05年以来,县政府安委会每年都印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每年都与各镇办、
开发区、县直部门、较大规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并对责任内容细化分解,实行量化考核,组织检查考核组一年两次对各镇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加强安全生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坚持实行
镇办、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月度报告制度; 坚持定期编发《邹平县安全生产信息》 和《安全
生产月度形势分析》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月度通报》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分
析,跟踪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层层分解责任内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了覆盖全县
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2006年4月,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县政府安委会办
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邹安委办发【2006】 13号)、
《关于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邹安委办发【2006】14号,组
织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签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
责任承诺书》,督促其抓好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组织所有高
危行业领域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确保重大危
险源得到有效监控。2007年8月,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邹
发【2007】12号),提出狠抓"源头监管,隐患治理,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四大环节。2008年4月,县
政府印发了《邹平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邹政发【2008】12号)。同年5
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充实邹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邹政办字〔2008〕
42号)。6月,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印发了公开信;8月,
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邹平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邹
政办发【2008】28号)。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业户)签订《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共计8857份。2009年4月,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严防严查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决定》 (邹发〔2009〕 9号)。同月,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
《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 (邹政办发〔2009〕18号),对
全县各镇办、开发区及44个县直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同年7月,建立了工作信
息周报制度,要求各镇办、开发区用写实性手法真实记录上报各镇办、开发区安监站和县局各科室、
监察大队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了责任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