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邹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归口县经济贸易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邹编【2003】
23号)决定,2004年4月10日,邹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办公,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
其职能、人员不变;设办公室、安监一室、安监二室、执法大队;核定人员编制为15名。其中,行政
编制8名,事业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2004年4月13日,根据《关于成立邹平县安全生产监
察大队的通知》(邹编【2004】4号),成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10名,为副科级财政
拨款事业单位。 依据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邹平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实施意见》,
2008年11月,县安监局17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09年6月26日,成立邹平县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核定人员编制5名。 监察大队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均隶属县安监局管理。 至
2009年底,县安监局设办公室、监察大队(副科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制室、宣传信息科
技科、危化品监管室、安监一科、安监二科,核定人员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国家公务
员13人。
【机构设置】
视图
根据《关于邹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归口县经济贸易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邹编【2003】
23号)决定,2004年4月10日,邹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办公,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
其职能、人员不变;设办公室、安监一室、安监二室、执法大队;核定人员编制为15名。其中,行政
编制8名,事业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2004年4月13日,根据《关于成立邹平县安全生产监
察大队的通知》(邹编【2004】4号),成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10名,为副科级财政
拨款事业单位。 依据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邹平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实施意见》,
2008年11月,县安监局17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09年6月26日,成立邹平县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核定人员编制5名。 监察大队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均隶属县安监局管理。 至
2009年底,县安监局设办公室、监察大队(副科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制室、宣传信息科
技科、危化品监管室、安监一科、安监二科,核定人员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国家公务
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