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县委、县政府机关迁入新址后,一是协助国土局对老办公区办公楼房、土地进行了
公开拍卖,同时完成土地和房屋的过户移交工作;二是协助财政局对老办公区的办公家具、空调等进
行了拍卖和处理;三是协助财政局对迁入政务中心的司法局、科技局、经贸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
审计局等单位的办公楼移交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与管理,同时对办公家具进行了作价处理。截止五
月底对搬入、迁入政务中心工作的单位国有资产处理完毕,保障了国有资产的有效收回和合理使用。
【国有资产移交与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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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县委、县政府机关迁入新址后,一是协助国土局对老办公区办公楼房、土地进行了
公开拍卖,同时完成土地和房屋的过户移交工作;二是协助财政局对老办公区的办公家具、空调等进
行了拍卖和处理;三是协助财政局对迁入政务中心的司法局、科技局、经贸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
审计局等单位的办公楼移交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与管理,同时对办公家具进行了作价处理。截止五
月底对搬入、迁入政务中心工作的单位国有资产处理完毕,保障了国有资产的有效收回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