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镇办人大工作】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年鉴(2004-200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article/1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1/article/1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镇办人大工作】
至2009年底,在全县13个镇设人大主席、副主席,在三个街道办事处设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 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镇办人大的联系,及时对镇办人大工作进行指导。2005年6月,县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和《邹平县人大常委会 镇办人大工作考评细则》,坚持重要活动及时向镇办人大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邀请镇办人大负责同 志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通过召开镇办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镇办人大 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指导镇办人大开展视察、调查和评议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促 进了镇办人大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