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
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
报告,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2004-2009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9项,作出决议
决定47项。
对计划和预算实施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上年度财政决算。
组织执法检查。2004-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
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动物防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工会法、档案法、残疾人保障法、
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治安处罚
法、山东省节能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0余次。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04-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19件,来访929起、
1443人次,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转办和催办,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
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路子。在深化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2004年2月,县十四届人大常
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的意见》。
同年11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
暂行办法》。2005年6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
行部分刑事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和《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大要案报告制度的意见》 。 2009
年2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
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监督办法》、《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
《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
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2004-2009年,共组织160名人大代表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28次,
对县法院、检察院已审结、侦结的60件案卷集中进行了评查,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
【监督工作】
视图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
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
报告,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2004-2009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9项,作出决议
决定47项。
对计划和预算实施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上年度财政决算。
组织执法检查。2004-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
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动物防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工会法、档案法、残疾人保障法、
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治安处罚
法、山东省节能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0余次。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04-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19件,来访929起、
1443人次,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转办和催办,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
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路子。在深化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2004年2月,县十四届人大常
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的意见》。
同年11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
暂行办法》。2005年6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
行部分刑事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和《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大要案报告制度的意见》 。 2009
年2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
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监督办法》、《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
《邹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
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2004-2009年,共组织160名人大代表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28次,
对县法院、检察院已审结、侦结的60件案卷集中进行了评查,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