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家庭

档案浏览器

清末民国间,沿袭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受儒家思想统治严重,以“多子多福”、“多世同堂”和“大家庭”为荣。五代同堂和30余口之家,境内屡见不鲜。家庭成员地位,长者居首,男尊女卑,男耕女织。一般家庭多系2-3代,4-5人组成。民国15年(1926年)全县40693户,216843人,户均5.33人。民国21年1932年)48245户,254238人,户均5.27人。
建国后,家庭仍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多系2-3代人组成,长者为主,男女平等,有事共商,家庭和谐,户均人口数,1949-1958年基本稳定于4.18人。1959-1963年由于国家处于经济困难和经济恢复时期,户均不足4人,其中1960年最低,户均3.54人。1964年人民生活开始好转,户均人口数逐年递增,至1973年达高峰,户均人口4.54人。1974年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出生逐步纳入计划,户均人口数随之逐年下降,至1985年降至户均4.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