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县衙西侧建戏楼1座(今老城路北侧),座南向北,绿色琉璃瓦,木制舞台,前台红柱4根,自右至左雕刻“阳春白雪”4个大字。后台壁扁额书“照鉴在兹铁锋题”。剧场进出口从台下串过,容观众千余人。历经清末民国时期,1950年县人民法院迁入拆除。
子弟班在乡村演出一般是木板扎台,苇席、苇箔围护,观众自带坐位。
1954年在县城大街北侧(今老城路东段)建“五一”剧场。向阳大门,两侧建售票房和管理人员公寓4间。舞台座北向南,砖灰结构,台面东西18米,南北15米,木板空心,左右8根立柱支撑顶棚,顶棚木制框架,小青瓦砌顶,飞檐翘梢,建筑玲珑。场地无坐,容观众3000余人。1975年拆除。
剧团下乡演出,一般是假用生产队社场土筑舞台,篷布围护,挂前、后边幕,台顶露天。观众自带坐位。
1976年在博城五路西段南侧建人民影院,1983-1984年先后建成庞家、店子、湖滨、阎坊等乡镇影剧院,皆作影剧两用场所。1985年在博城五路东段南侧由东关村建曙光影剧院。(详见第四章第三节)
第五节 演出场所
视图
清代,在县衙西侧建戏楼1座(今老城路北侧),座南向北,绿色琉璃瓦,木制舞台,前台红柱4根,自右至左雕刻“阳春白雪”4个大字。后台壁扁额书“照鉴在兹铁锋题”。剧场进出口从台下串过,容观众千余人。历经清末民国时期,1950年县人民法院迁入拆除。
子弟班在乡村演出一般是木板扎台,苇席、苇箔围护,观众自带坐位。
1954年在县城大街北侧(今老城路东段)建“五一”剧场。向阳大门,两侧建售票房和管理人员公寓4间。舞台座北向南,砖灰结构,台面东西18米,南北15米,木板空心,左右8根立柱支撑顶棚,顶棚木制框架,小青瓦砌顶,飞檐翘梢,建筑玲珑。场地无坐,容观众3000余人。1975年拆除。
剧团下乡演出,一般是假用生产队社场土筑舞台,篷布围护,挂前、后边幕,台顶露天。观众自带坐位。
1976年在博城五路西段南侧建人民影院,1983-1984年先后建成庞家、店子、湖滨、阎坊等乡镇影剧院,皆作影剧两用场所。1985年在博城五路东段南侧由东关村建曙光影剧院。(详见第四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