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教育馆 民国19年(1930年)县讲演所、图书馆、民众学校合并为民众教育馆,设馆长1人。馆内设教育部、健康部、阅览部、讲演部,各部设主任1人。主要业务是组织读书阅报,图书巡回阅览。印刷《民众周刊》,巡回演讲,推行注音符号,施种牛痘,开展民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文化馆、站 1950年县文化馆成立,内设图书室。1961年文化馆设图书组、群众文艺辅导组、美术组(兼管文物)。1971年增设摄影组和文学创作组,人员增至19人。1977年国家投资6万元,在博城胜利二路西侧建成新馆,当年搬迁使用。1979年文化馆和图书馆分设。1985年文化馆内设创作组、音乐组、美术组、摄影组、群众文化辅导组,干部职工15人。
建国初期,各区曾设过文化站,但时兴时废。1976年全县14个公社文化站逐步建立健全。每站只设站长1人,经费民办公助。1984年随着社改乡,各公社文化站改为乡镇文化站。负责组织乡村文化活动至1985年无变化。
图书馆 民国8年(1919年)县图书馆附建于通俗讲演所内。民国19年(1930年)并入民众教育馆。民国25年(1936年)独立为县民众图书馆。日军侵入博城,遭破坏。
建国后,1950年建图书室,附设于县文化馆内。1958年图书室析离文化馆,成立图书馆。1962年重并入文化馆。1979年图书馆、文化馆再次分开,图书馆兼管文物。1985年将文物工作分出,馆内设保管、出借、阅览3组,干部职工7人。下辖乡镇文化站的图书室和县直单位图书室共14处。
文物管理所 建国后,本县文物工作先后由县文化馆、图书馆兼管。1985年成立县文物管理所,干部、职工3人。
电影公司 1954年11月,建立电影放映队,配队长、放映员3人。1957年成立县电影中队,下辖3个放映队。1973年由中队改建为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设宣传股、修理股、放管股、会计室。辖7个国办16mm影片放映队,7个社、村办8.75mm影片放映队。1983年1月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改为博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公司内设宣传股、发行股、放管股、财务股、技检股,干部职工23人。下辖国办电影院1处、35mm影片放映队1个、乡镇办16mm影片放映队14个、县直单位俱乐部放映队9个、村办16mm和8.75mm影片放映队38个。
书店 民国期间,博兴县城先后有同义书社、大同书局和会友堂商号经营图书。日军侵入均停业。
1946年中共领导的新华书店博兴支店成立,设经理、会计、店员计4人。1949年在兴福、阎坊、小营3处供销社设图书代销点。1951年蒲台县书店并入博兴县书店,称新华书店博蒲支店。1956年博蒲支店更名博兴县新华书店。1962年12个区供销社皆设图书代销点。1985年书店内设业务股、财务股、流供股、门市部,干部职工20人,下辖供销社图书销售点12个。
第二节 业务机构
视图
民众教育馆 民国19年(1930年)县讲演所、图书馆、民众学校合并为民众教育馆,设馆长1人。馆内设教育部、健康部、阅览部、讲演部,各部设主任1人。主要业务是组织读书阅报,图书巡回阅览。印刷《民众周刊》,巡回演讲,推行注音符号,施种牛痘,开展民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文化馆、站 1950年县文化馆成立,内设图书室。1961年文化馆设图书组、群众文艺辅导组、美术组(兼管文物)。1971年增设摄影组和文学创作组,人员增至19人。1977年国家投资6万元,在博城胜利二路西侧建成新馆,当年搬迁使用。1979年文化馆和图书馆分设。1985年文化馆内设创作组、音乐组、美术组、摄影组、群众文化辅导组,干部职工15人。
建国初期,各区曾设过文化站,但时兴时废。1976年全县14个公社文化站逐步建立健全。每站只设站长1人,经费民办公助。1984年随着社改乡,各公社文化站改为乡镇文化站。负责组织乡村文化活动至1985年无变化。
图书馆 民国8年(1919年)县图书馆附建于通俗讲演所内。民国19年(1930年)并入民众教育馆。民国25年(1936年)独立为县民众图书馆。日军侵入博城,遭破坏。
建国后,1950年建图书室,附设于县文化馆内。1958年图书室析离文化馆,成立图书馆。1962年重并入文化馆。1979年图书馆、文化馆再次分开,图书馆兼管文物。1985年将文物工作分出,馆内设保管、出借、阅览3组,干部职工7人。下辖乡镇文化站的图书室和县直单位图书室共14处。
文物管理所 建国后,本县文物工作先后由县文化馆、图书馆兼管。1985年成立县文物管理所,干部、职工3人。
电影公司 1954年11月,建立电影放映队,配队长、放映员3人。1957年成立县电影中队,下辖3个放映队。1973年由中队改建为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设宣传股、修理股、放管股、会计室。辖7个国办16mm影片放映队,7个社、村办8.75mm影片放映队。1983年1月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改为博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公司内设宣传股、发行股、放管股、财务股、技检股,干部职工23人。下辖国办电影院1处、35mm影片放映队1个、乡镇办16mm影片放映队14个、县直单位俱乐部放映队9个、村办16mm和8.75mm影片放映队38个。
书店 民国期间,博兴县城先后有同义书社、大同书局和会友堂商号经营图书。日军侵入均停业。
1946年中共领导的新华书店博兴支店成立,设经理、会计、店员计4人。1949年在兴福、阎坊、小营3处供销社设图书代销点。1951年蒲台县书店并入博兴县书店,称新华书店博蒲支店。1956年博蒲支店更名博兴县新华书店。1962年12个区供销社皆设图书代销点。1985年书店内设业务股、财务股、流供股、门市部,干部职工20人,下辖供销社图书销售点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