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教育经费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5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5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教育经费


    清末,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官款拨充,庙产、学田收入,公船租捐,学生交纳束修。据旧志载,博兴清末学宫有学田40亩,锦秋书院有学田8顷20亩,义学也有一定学田,私塾开销由开办人负担,无官贴。
    经费主要用于教员薪金、校舍修葺、日常办公用费及节日礼钱。
    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收入,以田赋附捐为大宗,次为学田租金生息及各项杂捐等。
    教育经费的支出分“岁出经常”和“岁出临时”。“岁出经常”包括:教育行政费(教育科人员的开支),学校经费(教员工资、办公费、修缮费),社会教育经费(民众教育馆、民众学校、民众教育事业开支)。“岁出临时”包括:开办费、预备费等。民国21年(1932年),全县年政费57057元,教育经费为36449元,占全县政费的63.9%;教育行政费3872元,占教育总经费的11%;学校经费16548元,占教育总经费的45%,社会教育经费3633元,占教育总经费的10%;临时费12396元,占教育总经费的34%。全县人均负担政费0.243元,负担教育经费0.156元。

    民国时期几个年份教育经费收入一览表
单位:元
┏━━━━┯━━━━┯━━━━┯━━━━┯━━┯━━━┓
┃年份    │地丁附捐│学田租金│基金利息│其他│合计  ┃
┃项目    │        │        │        │    │      ┃
┠────┼────┼────┼────┼──┼───┨
┃民国17年│8895    │4177    │309     │    │13381 ┃
┠────┼────┼────┼────┼──┼───┨
┃民国18年│        │        │        │    │13593 ┃
┠────┼────┼────┼────┼──┼───┨
┃民国19年│17790   │4007    │430     │1580│23808 ┃
┠────┼────┼────┼────┼──┼───┨
┃民国20年│        │        │        │    │27188 ┃
┠────┼────┼────┼────┼──┼───┨
┃民国21年│20811   │12507   │2031    │1100│36449 ┃
┠────┼────┼────┼────┼──┼───┨
┃民国23年│        │        │        │    │4134.4┃
┠────┼────┼────┼────┼──┼───┨
┃民国24年│        │        │        │    │42044 ┃
┗━━━━┷━━━━┷━━━━┷━━━━┷━━┷━━━┛
    备注:其他项内包括渡口捐和杂捐收入

    公立小学之外的乡镇村立小学,主要靠学田租收入、河口船捐和摊敛集资来开销。民国24年(1935年),全县近200处学校中,北隅镇初小、羊桥乡初小、傅桥乡初小、毛园乡初小和辛安乡初小靠基金生息,疃子乡初小、常套乡初小和东营乡初小靠渡口船捐,其余皆靠学田租收入。民国25年(1936年)成立县乡村初级小学经费管理委员会,将全县小学经费统收统支。规定每丁银1两,收小学经费洋两元,每年共收58854元。
    抗日战争爆发后,抗日根据地教育经费由地方自筹解决。国民党统治区教育经费按所辖区田亩征集。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发教育事业费,其拨款分三级:省定期拨发经费,专署每年对县教育事业追拨部分经费,县财政从地方自筹资金中拨出一部分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其次是乡、村集体办学。另外,学生交纳少量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作为教育经费的补充。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经费不断增加,但仍不适应教育发展的速度。1955年至1965年,教育经费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20%,中学生每人每年平均占有教育经费95.41元,小学生为23.94元。1966年至1976年,每个中学生每年占有教育经费44.10元,小学生占有12.84元。1977年后,教育经费占全县财政支出的比例年年超过20%,但由于学校增加,特别是中学骤增,每个中学生占有教育经费36.17元,小学生占有11.77元。1985年全县财政支出1484.9万元,其中教育经费支出393.06万元,占总支出的26.5%。
    建国后教育经费的使用分教职工工资、民办教师补助工资、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行政公务费、修缮费、助学金等项目。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