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从70年代中期始,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至1980年共安置17人,其中团级9人,排级8人,由原部队拨给每人建房费25000元,节约归己,生活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由地方供给。1981年-1985年分三批接收离退休干部19人,其中副师级6人,团级8人,营级以下5人。由部队拨款,民政局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一处,总面积5476平方米,集中安排10人。师级享受地级住房待遇90平方米,团级享受县级住房70平方米,营级以下享受一般干部50平方米住房待遇。1982年根据国务院(1982)62号文件精神,11名军队退休干部改办为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