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基层治保组织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基层治保组织


    1944年,农村的锄奸网,独立营的连和区中队建立的“十人团”,为本县最早期的基层治保组织。1945年2月取消锄奸网,配村公安员,解放区(即根据地)59个村有公安员72名。1947年7月增到315人。1948年全县设立公开情报员439人。1950年3月根据政务院规定,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单位建保卫组织。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公布实施,全县农村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有的村设治安股。“文化大革命”中,基层治保组织瘫痪。1978年重新恢复,一般每个大队3-5人组成,设主任1人。1985年全县村级治保委员会发展到442个,成员18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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