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社会治安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4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社会治安
打击刑事犯罪 战争年代,主要侦破和打击破坏抗战和解放斗争的反革命分子。建国初期,着重打击国民党政府残留下的散兵游勇和惯匪、流氓及其持枪抢劫、破坏社会治安的反革命分子。1952年全县破获刑事案件65起。1953年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时期,重点破获和打击破坏社会主义改造的各类刑事案件。1954年发生案件174起。1955年全县开展破大案破要案带积案的斗争,发案率有所下降。1957年至1961年受左倾错误影响,又加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各类刑事案件上升,社会秩序一度恶化。1961年全县发案总数是1950年以来之最高年份。破案率为53.6%。1965年发案率下降到1950年后最低水平,为社会治安最好年份。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错误路线的干扰,发案率再度上升,破案率下降,积案增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治安工作重新确立以城镇、油区、铁路沿线为重点,进行整顿。1982年上半年大打歼灭战,坚持“三快”(快查、快破、快处理)方针。4月15日发生小营公社小吴家村农民张清河2人被杀死、2人致重伤的特大凶杀案,两昼夜,将凶手韩利民逮捕归案。是年,破案率为76%。1983年8月,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三年组织三大战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决定。至1985年,经过两次“严打”行动。全县破案率80%以上,共挖出犯罪团伙49个,缴获赃物折款余万元,各种枪38支,子弹300发,雷管422枚,炸药28斤,凶器127件,大烟35斤,金银2斤7两,淫秽录像带219盘。枪决重大犯罪分子6人,社会治安迅速好转。进入80年代,破获刑事案件的特点:一是青少年犯罪居多,1983年犯罪分子中25岁以下人数占全年总犯罪人数的44%,1984年上升到52%,1985年上升到61%。二是团伙作案和流氓、强奸案件上升。在“严打”第一战役中,摧毁犯罪团伙31个,捕获团伙首犯和破获流氓、强奸犯分别占总捕获人数的34%和32%。三是赃物转向高档商品和巨额现金。 禁烟肃毒 民国年间,特别是日伪政府官员和土匪吸毒(鸦片等)、贩毒严重,强迫二、四区农民种大烟(即缨粟),加派种烟税。抗日战争后,人民政府大力宣传吸毒危害,打击贩毒走私活动。对吸毒者进行登记、教育,令其交出毒品、毒具,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劳动改造。1950-1951年全县共登记贩毒者184人,吸毒者54人。1953年8月至10月,在二、四区再次开展禁烟肃毒运动。召开控诉、检举大会128次,座谈会300多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0余人。共计揭发大小毒贩209名。逮捕、判刑、管制一批,142人免于处理。查获毒品(鸦片)578两、毒具46件。60年代后,境内吸毒、贩毒基本绝迹。 油区治安管理 从1959年开始,小清河以北陆续开发为胜利油田生产区。县公安局与油区保卫部门互相配合,加强油区治安工作,保证石油正常生产。“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哄抢石油物资成风,严重地影响了石油生产。1979年公安局组织力量,进行整顿。从肖家、东寨、许李等10余村庄挖出盗窃油田物资团伙4个。破案30多起,缴获物资折款近万元。1980年查处大型哄抢油田物资案件4起,依法惩治犯罪分子39人,收缴油田物资折款12万元。1981年再次严厉打击破坏油田建设犯罪分子17人,收缴油田物资折款达8万元,扭转油区混乱局面。1983年8月配合全国第一次“严打”行动,县公安局打击破坏油区建设犯罪分子若干人,取缔非法石油收购点9处,查扣油田物资300多吨。1984年10月县公安局在油区设治安办公室。1985年进一步加强油区治安。 铁路治安管理 县公安机关配合铁路保卫部门对境内60公里铁路沿线(张店至东营、博兴至小营)加强治安管理,保证铁路运输畅通无阻。60年代,治安状况一般良好。“文化大革命”初期,无政府主义泛滥,哄抢、盗窃铁路物资成风。处理不力,积案较多。1974年成立铁路联防办公室,一举侦破王屠村团伙盗窃铁路道轨案。1983年全国“严打”中,公安机关加强沿线复杂村庄的防范措施,发案率下降。1984年铁路沿线发生案件数十起,破案率100%。1985年铁路沿线发案17起,全部破获。 自行车管理 进入70年代后,自行车数量增加,被盗案件逐年上升。1976年春,由各公社工商行政管理所对自行车实行挂牌、发证管理。1978年7月移交公安机关,县建自行车管理所,各公社建立自行车管理站,配专职管理员19人,兼职管理员238人。1979年9月开始进行领照、打印、登记、建档和年度验证、迁出、迁入等全面管理。并规定购买新车必须在一个月内凭发票登记、落户,转卖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遗失必须及时登记挂失。1985年全县共管理自行车156562辆。通过管理,自行车被盗案件下降,1979年万车发案6.56起,1985年万车发案4.4起。破案率大大提高:1976年为23%,1979年46%,1980年75%,1981年达到80%。同时,通过自行车验证管理,1979-1985年为刑事案件的侦察提供线索146条。协助查找无名尸体15具,破案89起,抓获犯罪分子21人,缴获自行车49辆,为群众查找自行车330辆,并及时处理了一批自行车交通事故,增强广大群众社会安全感。 其他治安管理 建国后,公安机关对散存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进行清理。1962年,对包括小口径步枪在内的枪支均作登记,建立保管、使用和领发制度。从1981年4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对非军事系统的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和射击运动枪支、狩猎麻醉金属弹丸气枪、注射枪支全部进行登记、编号、打印、颁发持枪证,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管理。 从60年代始,县公安机关对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纳入管理。进入80年代,按照公安部《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规则》,对社会上散存的爆炸物品进行收缴,集中管理使用,帮助使用单位建立出、入库和领取、清退制度,对具体使用人员训练、考核,合格者发“工作证”,对违反管理者,视情节予以法律处治。 1963年《山东省特种行业管理办法》公布后,县公安机关对旅店业、旧货业、修理业、印铸业、刻字业等登记清理,严加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犯罪分子的吃、住、行、销场所。1985年全县从事特种行业的104户419人,经整顿管理,停业6户,查获犯罪分子21人,破获积案13起,严厉打击犯罪分子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