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重要决策纪略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3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3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重要决策纪略
抗日爱国宣传运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当局实行不抵抗主义,中共博兴特支决定以师范讲习所为基地,开展爱国宣传运动。10月博兴师范讲习所所长、共产党员王博昌等发动学生罢课40天,学生们,结队上街宣传抗日,揭露日军侵占东北三省,屠杀东北同胞的滔天罪行;要求县政府批准学生军训抗日救国。并分赴四、五区开展抗日宣传,全县师生热烈响应。国民党博兴县政府被迫答复学生提出的三项条件:一、批准学生实行军训;二、师范讲习所学生每人每月发津贴费3元;三、不得开除参加宣传运动的学生。 组织学生游行示威,反对国民党军警的暴行,1932年5月县立书院街小学的一名学生,被民团大队部派出的岗哨打伤,全校师生义愤填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张贴标语,舆论宣传,痛斥国民党军警殴打学生的罪行。几百名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冲进国民党县政府,迫使县长张恩南答复了学生提出的条件:处理打人凶手;向受伤学生赔礼道歉并治疗养伤;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八四暴动中共山东省委派军委书记张鸿礼,几次来博兴发动、部署,博兴县委决定于1932年8月4日发动博兴农民武装暴动。队伍发展到700余人,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气焰,焚烧了屯田、利城等村地主豪绅的地契文书,把粮食分给贫苦农民,但由于国民党派大军镇压而失败,博兴党组织遭破坏(详见军事卷)。 建立抗日武装日军侵入山东后,国民党博兴县政府县长张其丙及其工作人员逃遁,杂牌军队四起,社会混乱。中共博兴党组织决定建立人民抗日武装。1938年1月以进步人士陈竹村为主建立博兴县五区人民抗日自卫团。3月中共党组织派张文韬等党的骨干分子参加领导。以自卫团为基础,扩建为博兴抗日人民志愿军。这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博兴县第一支抗日武装。队伍发展到百余人。8月编入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队第八支队。1940年3月县委经过统战工作,将五区人民自卫队改编为十大队,归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军分区司令部领导。8月十大队改为博兴县大队。同年,各区区中队相继建立。1944年1月经渤海军区批准,博兴县大队改编为博兴县独立营,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人民抗日武装与日、伪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创建博兴抗日根据地 1940年2月清河区军政委员会决定开辟小清河北平原根据地。清河军区后方司令部司令员马千里率两个连开赴博兴北部。4月清河军区杨国夫司令员率部进驻博兴纯化镇、刘官庄一带。经过同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斗争,建立了以三、六区为中心的博兴抗日根据地一、三、五、六、七区区委、区公所先后建立。7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工、农、青、妇等群众组织及县、区地方武装遂之诞生。为保卫、巩固根据地,组织发动群众挖抗日交通沟、封锁沟750公里。实行坚壁清野,反击日伪军的多次“扫荡”、“蚕食”及5次“强化治安”运动并取得胜利。组织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粉碎了日伪军的经济封锁,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贡献。 减租减息和反奸反霸斗争 1942年12月中共清河区党委‘双减”工作团来博兴,协助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增加工资的指示。在根据地内开展起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运动。由于环境恶化,运动时断时续。1944年7月县委抽调干部在辛集、马家、高阜、兴和等村进行“双减”和雇工增资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地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及雇工增资斗争。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一些村的反奸、反霸斗争也开展起来。随之,各村开大会清算恶霸地主欺压农民剥削农民的罪行。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群众的要求,召开群众大会,公审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汉奸、恶霸。 剿匪反特 1945年10月起,流亡张店的国民党反动派不断向博兴派遣特务,杀害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为此,县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剿匪反特斗争。12月成立博兴县民兵大队部,组建民兵联防,配合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剿匪反特。1946年6月县委成立反特剿匪指挥部。在军事清剿和政治瓦解相结合、宽大和镇压相结合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发动群众大胆揭发奸细、特务分子,组织民兵自卫联防。据阎坊、柳桥、陈户、城关、店子5个区8月份统计,挖出特务地下线101人,土匪18人,反动党团分子36人,反动道会门道徒2975人,汉奸9人。10月份,全县捕获和击毙匪特159人,缴获长短枪101支。到年底,全县基本肃清了匪特。 土地改革 1946年8月中共博兴县委贯彻中央关于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五四”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县委抽调机关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分赴各村镇指导土改运动。按着“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正确路线,深入发动群众,各村在农会的领导下,到1947年夏,全县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606000亩,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1947年3月国民党军重点进攻山东,7月侵占博兴县城。地方反动势力乘机而起,暗杀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反攻倒算,妄想“变天”。为了粉碎敌人的进攻,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迎头痛击地方反动势力的破坏活动,开展了土改复查,发动贫雇农保卫既得的胜利果实,巩固地方政权。对土匪、恶霸和“还乡团”分子进行坚决地镇压。但在进行土改复查时,不同程度地放弃党的领导,一切权力归农会,甚至出现过乱抓、乱斗、侵犯中农利益等“左”的错误。 建国后在土改复查中,县委组织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划分阶级,进行土改复查。全县67个乡,358个村,发展农协会员34391人,占总人口的35%。依靠积极分子,扭转和平结束土改,克服麻痹思想。对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和反对与破坏土改的分子进行审判。全县共召开公审大会和斗争大会79次,斗争地主87人,反动富农7人。1951年12月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宣布结束土改,颁发“土地所有证”。 参军支前 1945年2月为了迎接抗日战争的胜利,全县开展了大参军运动。解放战争中,经过土改运动,农民分得了土地,在“保卫胜利果实”、“反蒋保田”的号召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参军热潮,出现了“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着上战场”的动人情景。全县有9078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有2455名青壮年参加地方工作。在支前工作中,调集大批民兵成立担架队、运输队、子弟兵团支援前线。潍县战役,博兴县组成120人的担架队,同时派出600余人、200辆马车的运输队和1500人的民工团,还有792名民兵编入渤海子弟兵团,参加济南、淮海战役,完成了战地运输、救护伤员和押送2800名排以上战俘的任务。子弟兵团随军渡江南下,至1949年9月回县。全县支前民兵和民工总计达万人次以上。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贡献。 抗美援朝1950年6月25日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县委领导全县人民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1年决定成立博兴县抗美援朝分会,县委书记王健民任会长,在全县掀起“修订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朝鲜战争”的高潮。共捐献35.95亿元(旧币)。全县11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以实际行动支援了朝鲜战争。 镇压反革命 博兴县解放后,对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进行过打击,但一些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倒算果实,造谣破坏,时有发生,有的利用反动道会门破坏生产,抢劫物资,杀害干部和积极分子,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实行反革命复辟。195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县委领导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这次运动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集中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道会门头子等,严办了一批罪恶严重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至年底基本结束。全县共逮捕不法地主77人,反动富农13人,反革命分子26人。按着“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分别予以惩处。对其中犯有轻微罪行或有可能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交给群众按照《管理反革命分子的试行办法》和《管理改造地主的规定》进行管制、改造,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反”、“五反” 1952年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即“三反”)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县委决定主要在党政企事业机关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揭露并惩办一批严重犯罪分子。这次斗争,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内部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加强了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建设,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在三反运动高潮中,虽然也发生过斗争面过宽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后来的定案处理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 随着“三反”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又大量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相勾结,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在私营工商业中进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教育了各级领导干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基础。 农业合作化运动 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县委部署各级党组织,带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至1953年试办起初级农业合作社15处,1955年春发展到299处。是年10月县委召开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批判了“小脚女人走路”式的右倾保守思想。会后,全县掀起了大搞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使农业合作社由229处发展到785处,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由于不符合实际地批判了所谓右倾错误,助长了“左”的错误思想,因而在农业社的大发展中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发展过快的问题。县委按照全国人大公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地进行了整顿和处理。到1956年春,全县共建立农业合作社222处,其中高级社198处,入社农户达92.8%。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取消了土地私有制,实行由集体经营的土地公有制。 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者采取联合生产的形式,引导走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各区因地制宜办起了饭店、红炉、木工、柳编、草编等各种合作社形式的经营单位,使手工业劳动者加入了各种集体经济组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的过渡形式,把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全县共600家商户,到1956年底,80%纳入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县城82户商贩,其中28户直接过渡为国营商业。其余商户通过合作经济及行业联合等形式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肃清反革命工作 1955年8月贯彻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县委决定在党政机关、工厂、学校、商业、卫生等部门开展内部肃反工作。在作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举办5期学习班。对揭发交待的问题,全面查对核实,实事求是地作出定案处理。这项工作1957年11月结束,全县共查出历史和现行反革命分子183人;对1152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查对清楚,作出了结论。 整风反右 1957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县委领导县直机关及42个企事业单位,先后开展以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为重点,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帮助党整风。但也有少数人借机散布一些错误观点和言论,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和社会制度发动进攻。是年6月党中央决定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博兴同全国一样,在全县机关、学校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右派斗争,教师1085人,机关干部1010人参加运动,全县共划出右派分子145人。这次反右斗争,对当时巩固政权稳定局势起了重要作用。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是必要的,但犯有扩大化错误1959-1964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凡是已经改恶从善,并且在言论和行动上表现出确实是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对这些人,今后不再当作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看待,即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的指示,有关部门每年对他们进行一次评审,先后5批摘掉了大部分右派分子的帽子。1978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给最后一批摘掉帽子。1979年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给143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恢复名誉。 “大跃进”和“反右倾” 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以后,博兴县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指引下,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至9月30日全县15个乡376处农业社联合成为15处人民公社。各村大办食堂,吃饭不要钱。10月根据中央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全县全民动员大办钢铁,11月全县停工停产、停课,50万人上阵,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带领4000多名干部、群众到四宝山大炼钢铁。县直机关、工厂、企业和各公社大搞土法炼钢,建土炼钢炉6880座。在“以钢为纲”口号的影响下,把“大跃进”推向了髙潮。以“高指标、瞎指挥、命令风、浮夸风、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起来,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秩序。 1959年8月,遵照中央和八届八中全会《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精神,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反右倾”斗争,70多名干部受批判,34人被“拔白旗”或扣上“右倾”帽子受了处分,使左倾错误得以升级。政治上、经济上的左倾错误,加上自然灾害,出现了1959年到1961年严重经济困难。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发动全民开展以“保人保畜”为主的生产救灾工作。1962年给被批判和受处分的人进行了甄别,1979年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全部纠正。 纠正“五风” 1960年11月-1961年12月,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将“紧急指示信”发到生产大队(村),并采取专人分片包干的办法,组织讨论检查。狠刹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凡是人民公社成立以来平调的各种财物,必须清理、退还,允许社员种少量自留地和经营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农村经济。“五风”的纠正,调动了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开始恢复。1962年以后,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经济形势开始好转。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11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博兴县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领导带头作检查,各级干部“洗手”、“洗澡”、“放包袱”,农村各生产单位进行清仓、清帐、清工分。多吃多占者进行了退赔,对贪污盗窃者进行了处理。1965年1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这个文件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观点。揭发批判那些“四不清”(政治、经济、组织、思想不清)干部的错误。依照这种精神,于次年7月中共惠民地委组织的“四清”工作队进入全县各村,发动群众揭发基层干部的问题,批判他们的错误。年底“文化大革命”兴起,工作队撤出,这次“四清”运动不了了之。 掲发批判“四人帮”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1977年1月1日县委召开全县党政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6)24号文件,公布王、张、江、姚罪证材料之一;3月25日县委召开第二次党政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7)10号文件,公布王、张、江、姚罪证材料之二。然后,县委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挨村传达。各级党政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大小会议,谈危害、搞批判,使全民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 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狠抓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逐步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979-1980年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170起,及被立案审查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复议,平反纠正。改正错划右派143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11起,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及民族、侨务、统战等方面的政策,完成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评审摘帽和对地主、富农子女新定成份的工作。同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从1980年开始,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12个问题》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至1980年底,全县实行了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至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15.98%,而1949-1978年的30年间,平均递增速度只有0.89%。工农业总产值317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78年为60元,1985年增加到388元。同时内外贸易、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