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储蓄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3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3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储蓄


    民国时期,境内钱庄曾经办储蓄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博兴县于1950年开始办理城乡居民储蓄。因物价不稳,为保护储户利益举办折实和保本保值储蓄。1951年10月举办定期三个月有奖储蓄,由各区流动服务组收储。是年底储蓄余额5万元。1952年物价日趋稳定,全部实行货币储蓄。分定期、活期两种。
    1953年举办零存整取定额有奖储蓄(贴花),1960年停办。
    1956-1958年开办整存整取定额储蓄。
    1978年后,储蓄额持续增长。其种类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活期储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1979年后,国家四次上调存款利率,并增加了半年、三年、五年、八年定期储蓄利率档次。1985年全县城乡储蓄年末金额达4542万元,其中县城储蓄1046万元,农村储蓄3496万元,县城人均储蓄409.94元,农村人均储蓄8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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