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机构 资料库: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1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6/section/1/article/1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国9年(1920年),民国县公署设劝业所,林业隶属于该所管理。民国14年(1925年)劝业所改为实业局,民国17年(1928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易为县政府第四科,林业均相应归属管理。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华,民国县政府机构名存实亡。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建设科,林业隶属该科。 1956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专设林业科,有科长1人,科员2人。 1958年8月,农林合并为农林局。 1959年7月,林业与农业分离设林业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1962年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 1963年3月,农林水利科撤销,设农林科。 1965年4月,复称林业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66年成立农林办公室,1968年易为农林水管理站。 1970年,恢复农业局,局下设林业组,由4人组成科。 1965年4月,复称林业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66年成立农林办公室,1968年易为农林水管理站。 1970年,恢复农业局,局下设林业组,由4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