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卷五 林业

档案浏览器

清末、民国期间,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制约和战争破坏等原因,林木稀少且多散植于院内宅旁或茔田隙地。1937年前,全县共有各种林木291万余株。日军侵占博兴期间,毁林222万余株。林业基础薄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林业管理逐步加强,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植树造林。1952年-1958年上半年,全县造林18271亩,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115.2万株。1958年秋-1961年,由于“五风”和经济困难影响,林业管理失控,全县损毁林木91.5万株。1962年后,林业生产又出现新的生机,至1966年,全县造林面积1.96万亩,四旁植树266万余株(墩)。“文化大革命”期间,损毁林木98.5万余株。1980年-1981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林木权属没有相应落实,部分群众对集体林木乱砍滥伐,全县损毁林木达75.2万株。1982年、1983年先后实行林业“三定”和承包,全县442个村完成投标承包,共承包沟、渠、河、路2262条,承包宜林地和有林地31900亩,签订合同5831份,投标总额达784万余元。林业得以健康发展。1984年博兴被地区评为绿化先进县。1985年末,全县实有防护林、用材林面积20422亩,经济林(主要为鲜、干果)11022亩,灌木424万墩。农田林网化面积241000亩,林木折实面积(按不同树种每亩应植株数)67017亩。林木覆盖率5.15%(1949年为1%,1975年为2.27%),活立木蓄积量16.7万立方米(1975年65134立方米),果品产量271万公斤(1949年85万公斤,1975年121.5万公斤)采伐木材8735立方米,产条、杆196万公斤。